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女子小芸(化名)與A男原本是男女朋友關係,分手之後,她竟在2021年10月間找來3名男子,讓3男以徒手、手持老虎鉗、鐵鎚等方式毆打A男,她甚至在旁邊喊了一句「打死他」。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傷害罪、毀損罪判處小芸有期徒刑3個月、拘役50日,皆可易科罰金。
▲小芸分手之後,竟找人持鐵鎚等物品毆打前男友。(示意圖/VCG,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芸與A男因故相處不睦而分手,她竟心生不滿,在2021年10月間找來3名真實姓名不詳的成年男子,由她手持鑰匙進入A男住處,接著對3男大喊一聲「打死他」,放任3男以徒手、手持老虎鉗、手銬、鐵鎚等方式毆打A男。
A男不僅被打傷,家中的電風扇、電腦等物品也被砸壞,事後就醫檢查確認受有頭部挫傷、頭皮挫擦傷併表淺撕裂傷0.7公分與左前臂挫傷等傷害,憤而報警提告。小芸到案之後矢口否認犯行,還辯稱3男的行為與她無關,她只是回去拿衣服而已。
不過,新北地院法官檢視監視器錄影光碟等證據之後,並未採信小芸的說詞,考量到她僅因口角糾紛就找人傷害A男,破壞A男家中的物品,最終雖然改口坦承犯行,但至今未與A男達成和解或調解,因此依傷害罪判處她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另依毀損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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