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北大巨蛋多次發生漏水問題,根據合約遠雄若遲未改善,北市府3個月內最高可罰300萬元。但北市議員許淑華指出,以周杰倫登大巨蛋舉辦演場會來看,遠雄可以抽成10%、相當於7000萬的分潤,罰300萬對遠雄根本不算什麼;她呼籲,市府應盡快與遠雄重新談判分潤。對此,市長蔣萬安承諾,「分潤一直持續會跟遠雄談,年底會來跟他們談」。
許淑華質詢時指出,目前大巨蛋體育賽事的門票收入上限是750萬,演唱會門票則沒有上限,「光是5天時間,周杰倫演唱會可以收到7億,抽10%可以拿到7000萬」,漏水問題不改善3個月罰個300萬,遠雄會怕嗎?
對此,蔣萬安重申,就依照契約規範,會要求限期改善,若沒有改善就罰。體育局長王泓翔則說,市政府不會只有罰款,營運計畫評估也會列入扣分,另外不同場館有不同問題,都會依約開罰。
許淑華說,大巨蛋制定的分潤收費標準在今年1月就制定,代表遠雄知道大巨蛋一定可以辦演唱會,所以收費標準在1月就送到市府。而在演唱會可以辦的情況下,之前談的分潤只有拿0.6%、1%、1.2%,分潤比例談得非常低,這樣的合約分潤合理嗎?
對此,蔣萬安說,這部分確實當時是以體育賽事為主,今年年中才確定可以辦非體育賽事,10月的國慶晚會、年底的演唱會,這部分當時確實是以體育賽事為主,因為有一些限制,「現在當然會持續遠雄溝通,也要確定演唱會舉辦一段時間,一定會來跟遠雄談」。
許淑華呼籲,現在遠雄光演唱會門票收入就可以分潤上千萬,台北市政府能拿到多少?她認為,應該重啟分潤談判,演唱會的經濟效益非常大、營收可觀,「為什麼不現在趕快談?不要讓遠雄覺得蔣萬安是很軟弱的市長」。
對此,蔣萬安說,「我們一定會跟他談」,因此過去才會克服各種困難,先讓遠雄可以辦體育賽事,接下來解除限制可以辦演唱會。
許淑華建議,評鑑委員會設立的同時就來籌組談判機制,讓分潤談判小組一併處理。蔣萬安說,會把營運績效評鑑小組今年底會組成,「分潤一直持續會跟遠雄談,年底會來跟他們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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