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11月1日正常營運。(圖/記者李姿慧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康芮颱風強度減弱並逐漸遠離,高鐵公司依據各項氣象資訊綜合研判,決定明(1)日全線正常營運,各車次列車依時刻表發車。但為確保運行安全,部分路段若風速、雨量過大,列車將採取行車速限,敬請旅客預留較充裕轉乘接駁彈性時間,以利行程順暢。
高鐵呼籲,鄰近高鐵沿線之民眾務必加強固定:大型T字招牌、農(漁)用尼龍網具、帆布、棚架、氣球、廣告物等物件,由於該等物品若遭強風吹落,可能飄入高鐵路線範圍內,恐纏繞架空電車線、損毀高鐵資產設備,將嚴重影響行車安全,而有觸法之虞,請民眾切勿掉以輕心。
高鐵颱風期間相關退費及退票規定,說明如下:
一、自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日至解除海上颱風警報日止,購買上述期間車票之旅客,若列車正常運行或列車運轉變更、車次取消而未搭乘,可自乘車日(含)起一年內,持未經使用之車票至高鐵各車站辦理退票,免收手續費。
二、持受影響車次車票之旅客,改乘較低票價車廂者,可於乘車日(含)起一年內至各車站售票窗口辦理車廂差額退費。
三、台灣高鐵因颱風之天然災害因素,而採取行車限速導致列車到站延誤,將不適用延遲之退費補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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