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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竊無所不偷屢屢犯案 南警報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67歲李姓男子在安平區,缺什麼就偷什麼,肆意竊取周遭物品,危害治安民心,台南市警四分局緝獲報請檢察官聲押獲准。(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67歲李姓男子在安平區,缺什麼就偷什麼,肆意竊取周遭物品,危害治安民心,台南市警四分局緝獲報請檢察官聲押獲准。(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安平區近期發生多起竊案,經查發現67歲李姓男子在安平區,缺什麼就偷什麼,肆意竊取周遭物品,危害治安民心,台南市警四分局育平派出所員警,10月30日再次發現李男行竊,立即將其逮捕,隨即移送台南地檢署,並報請檢察官預防性羈押獲准。

▲67歲李姓男子在安平區,缺什麼就偷什麼,肆意竊取周遭物品,危害治安民心,台南市警四分局緝獲報請檢察官聲押獲准。(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警方調查,李姓男子在短短一週內已在安平區犯下至少13起竊盜案件,偷竊物品包括腳踏車、機車零件以及各類日常用品,甚至連路旁的盆栽和停車立牌也難逃其手。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後,迅速擴大調閱監視畫面,最終鎖定李男的行蹤,並於10月30日當場逮獲其正在竊取路旁機車的物品,除依竊盜罪現行犯將李男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外,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台南地院於31日裁定羈押獲准。

據了解,李姓男子因居無定所,平日遊蕩於安平區,隨意攫取他人財物,並將竊取之物品變賣或自用維生。此次報請預防性羈押,係因李男多次犯罪後仍不思悔改,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羈押後可有效遏止竊盜行為,維護社區安全。

▲67歲李姓男子在安平區,缺什麼就偷什麼,肆意竊取周遭物品,危害治安民心,台南市警四分局緝獲報請檢察官聲押獲准。(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第四分局分局長曹儒林表示,竊盜罪屬非告訴乃論罪,民眾勿因一時貪念而觸法,並呼籲民眾及商家應妥善收納自身財務,提高竊嫌犯罪困難;如遇有可疑人士在住家或商店徘徊,應提高警覺;若發現財物失竊,請立刻撥打110或聯絡轄區派出所,警方將迅速處理。同時,本分局也將加強轄區易遭竊區域之巡邏,以維護良好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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