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副市長、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圖/資料照)
記者許宥孺、鄒鎮宇/高雄報導
民進黨前中執委、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與光電案場仲介商勾結,導致台鹽損失11億的弊案。豈料,台南地院1日開庭時,陳啟昱未到,橋頭地檢署也開立拘票,請旗山分局執行。
台南地院1日指出,由於陳啟昱無正當理由無故不到庭,且住居地非台南轄區,已委託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代為拘提。
對此,橋頭地檢署1日表示,已接獲台南地院囑託拘提公文,並開立拘票請旗山分局漏夜執行拘提。如果拘提陳啟昱到案,將立刻解送台南地院,若拘提未獲,將依法發布通緝。
回顧此案,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公司疑似藉由執行種電,跟光電業者共謀詐領不法款項,檢方10月22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前往台綠總部等30多處場所進行搜索,並約談陳啟昱、蘇坤煌等34人到案,經偵訊認為陳啟昱、蘇坤煌、郭姓前副總經理、鴻暉國際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嫌、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罪嫌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押禁見。
台南地院審理後於10月24日裁定駁回,陳啟昱等5人全部被當庭釋放,檢方迅速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審理,認為台南地院應再詳查陳啟昱在任時,是否以台綠名義作不利益的交易,撤銷發回台南地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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