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郭姓男子上激勵課程,卻下藥迷姦3女同學。(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郭姓男子參加激勵課程時,陸續對3名女同學下藥性侵,其中1人性侵未遂。案發後3名女同學在課程間聚在一起聊天,發現大家都被郭男下藥,便約郭男出來質問,並要求他寫下犯罪自白書並到警局自首。全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依郭犯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強制未遂罪、以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合併處7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郭男在某機構上激勵課程時,認識3名女同學,並在2022年7月4日約A女到居酒屋用餐,趁機將網路買的「激情飲」藥劑摻入啤酒,意圖等A女昏迷性侵,幸好A女喝酒後頭昏眼花,察覺異狀就馬上回家,郭男才未得逞。
同年8月27日,郭男開車載B女分送課程學員團服時,趁B女下車到便利商店買口香糖,又將藥劑摻B女的啤酒,B女返回車上喝完酒就陷入沉睡,遭郭男性侵得逞,事後郭男還將B女衣服穿好假裝沒事。之後某日郭男又趁眾人到KTV唱歌時,意圖對B女下藥,因為B女已察覺不對勁而未得手。
郭男食髓知味,同年9月13日又到C女租屋處用餐,並帶了摻有藥劑的咖啡交給C女,再趁她喝了咖啡後身體癱軟無力,試圖強行脫去她的短褲性侵,後因脫不下來,改以指侵得逞。
直到2023年2月,3名女生在課堂中聊天,發現大家喝了郭男給的飲料後都意識不清,便約郭男談判並要他寫下犯罪自白書,郭男隨後也到新北地檢署自首。
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郭男雖在警訊時坦承全部犯行,但審理時又翻供,僅承認對C女強制未遂的部分,且未能和受害者達成和解,依犯2個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強制未遂罪、以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合併處7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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