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劉姓男子因爭家產與哥哥爆衝突,竟持槍對空開了3槍恐嚇其兄,遭判刑6年。(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吳佩蓁/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對劉姓兄弟因爭家產引發糾紛,弟弟竟持槍到哥哥家中對空開了3槍,之後又拉開滑套持槍對著哥哥,並恐嚇「有沒有聽到那3聲,那是我開的」、「你若再這樣,我就要對你怎樣」,驚動左鄰右舍,劉兄嚇得立即報警提告。一審弟弟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6年,他不服上訴,辯稱自己罹癌請求法官減刑,但遭高雄高分院駁回。
判決指出,劉姓兄弟因爭家產起衝突,弟弟竟於2022年12月20日14時20分許,持槍到哥哥住處後方對空射擊3槍,引起一陣騷動後,弟弟再走到哥哥面前,拉開手槍滑套後,持槍指著哥哥,並對他恫稱:「有沒有聽到那3聲,那是我開的」、「你若再這樣,我就要對你怎樣」等語,另哥哥心生畏懼,隨即報警求助。
警方到場後,當場查獲弟弟,並在他的隨身包包及住處搜出非制式手槍1支、子彈62顆,均可擊發且具殺傷力,經查劉弟持有非制式手槍及子彈逾6年,依違反槍砲管制條例、恐嚇等罪移送法辦。
一審法官審理認為,劉弟因故與哥哥發生爭執,竟持槍彈對空射擊恫嚇,使哥哥蒙受心理畏怖,顯然不顧他人生命、身體安全,危害社會治安甚鉅,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分別處有期徒刑5年8月,併科罰金6萬元;處有期徒刑7月,刑期部分應執行6年徒刑。
事後,劉弟不服上訴,他提出醫院診斷證明,辯稱自己罹患癌症,又有糖尿病、高血脂症、高尿酸等疾病,身體狀況不佳,且原判決亦屬過重,請求從輕量刑。
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審已審酌劉弟犯後坦承犯行,並當庭向哥哥道歉,及其罹癌之情形,至於其他疾病,均僅係持續用藥及追蹤之慢性疾病,認定原審量刑並無不當,駁回劉弟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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