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體育老師私訊騷擾2名女學生,被解聘裁罰6萬元。(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資真/彰化報導
彰化某國中的陳姓體育老師私下傳訊給2名女學生,噁稱「我們同一時間一起洗澡,錯位時空中共浴」、「睡覺想到我,想到我就可以做床上運動啊」,遭到校方解聘,並被彰化縣府裁罰6萬元。陳男不服就裁罰部分提告撤銷,辯稱只是以詼諧對話表示關心,仍被法院駁回。
判決指出,陳男在2021年3月至6月線上教學任教期間,用Messenger傳送訊息給2名學生,「我們同一時間一起洗澡,錯位時空中共浴」、「睡覺想到我,想到我就可以做床上運動啊」、「會餓那麼快嗎?」、「因為我好吃嗎?」、「是全班最可愛的、要約一起吃飯、要收未成年人為乾女兒」,直到2023年5月26日被他人通報、檢舉後,全案才曝光。
當時彰化縣府審查後認定陳男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之不正當行為,裁罰6萬元,陳男不服提起訴願被駁回,改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裁罰。
陳男主張,無證據證明上開訊息對學生有何不利影響,初心只是以詼諧對話對學生表示關心,無任何惡意或其他想法,若學生感到被冒犯當場反映,他會馬上停止並道歉,但當下學生未表達生氣或不適,他才會開這種玩笑。
▲其中一名受害者表示,收到訊息當下覺得很噁心。(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免費圖庫PAKUTASO)
彰化縣府指出,獲報後曾派社工依法進行調查、訪視,報告也明確記載學生們收到訊息時感到噁心、害怕及被騷擾,經校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定行為已構成性騷擾,故裁罰並無違誤。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上開訊息中提及「一起洗澡、共浴、做床上運動、我好吃嗎、約一起吃飯、收乾女兒」等文字,均屬具有性意涵之雙關用語,即使是成年人彼此開玩笑,也需對象、場合、氣氛均屬適當才能用,遑論是師生關係。
且其中一名受害者在性評會調查訪談時,表示看到訊息後覺得「傻眼、原告就是在撩妹、挑逗、表示愛慕我的意思,覺得有點噁心」,另一人則是曾向其他老師、同學告知陳男的行為「覺得怪怪的、很困擾、心裡不安」等,陳男作為師長卻傳送含有性意味的訊息,已屬不當,判決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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