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2分鐘「6次沒打方向燈」遭檢舉 父怒砸機車!批拍攝者太故意

▲▼大里區有女子在短短2分鐘被開6張罰單,父親勸阻無效怒砸機車,議員呼籲交通單位應讓車主有申訴機會。(圖/市議員江和樹提供,下同)

▲大里區有女子在短短2分鐘被開6張罰單,父親勸阻無效怒砸機車,議員呼籲交通單位應讓車主有申訴機會。(圖/市議員江和樹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江和樹今(6)日接獲一起陳情案,1名林姓女子日前騎乘機車回家路上,短短2分鐘就被拍下6張紅單,全是未打方向燈,江痛斥檢舉達人太離譜;林父勸阻女兒不聽,打小孩又下不了手,乾脆砸毀機車讓女兒無法再騎;警方表示,6次違規時間雖然很短,但都在不同路口,仍依法開單。

江和樹受理林姓男子拿著一堆紅單上門陳情,林男相當無奈說,女兒之前騎車外出就被檢舉過未打方向燈,心想就2、3張紅單,加上是女兒的錯,繳清就算了,但這次卻是高達6張,而且檢舉時間全集中在2分鐘內。

▲▼大里區有女子在短短2分鐘被開6張罰單,父親勸阻無效怒砸機車,議員呼籲交通單位應讓車主有申訴機會。(圖/市議員江和樹提供,下同)

林父坦承,未打方向燈是女兒的錯,但檢舉達人1次就檢舉6張,1張罰款1200元,馬上噴飛7200元,令人質疑檢舉達人故意一路尾隨,很有針對性,他勸過女兒多次不聽,氣得砸毀機車,讓女兒不能再騎。

江和樹說,檢舉達人很有計劃,違規時間都在同一天,但檢舉照片卻是分多天寄出,可見得檢舉人可能也被檢舉過,存在報復心態,他也呼籲交通單位,是否可深入考量檢舉人背後動機,讓被檢舉人有申訴機會。

霧峰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同一輛車違規時間相隔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以舉發一次為限;本案車主違規時間雖沒超過6分鐘,但6張都在不同路口,仍依法開罰。

▲▼大里區有女子在短短2分鐘被開6張罰單,父親勸阻無效怒砸機車,議員呼籲交通單位應讓車主有申訴機會。(圖/市議員江和樹提供,下同)

▲▼大里區有女子在短短2分鐘被開6張罰單,父親勸阻無效怒砸機車,議員呼籲交通單位應讓車主有申訴機會。(圖/市議員江和樹提供,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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