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八堵分駐所24歲警員蘇昱鴻值班時被撞死,基隆局長頒發總統褒揚令。(圖/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記者郭世賢、黃資真/基隆報導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八堵分駐所24歲警員蘇昱鴻今年2月29日,在值班時遭偷開貨車的簡姓男子撞死,不幸因公殉職,今(6)日基隆市警察局局長翁群能親至蘇昱鴻家中轉頒致送總統褒揚令,並由蘇員父母及妹妹一同代表接受。另因蘇員已符合修法後「因公殉職」的條件,已在10月21日發給慰問金2000萬元。
回顧此案,家住新北市的簡男今年2月29日晚間,先在貢寮澳底漁港附近偷走一輛小貨車,接著沿台62往基隆方向一路狂飆,先撞死騎重機的巡路員劉冠群後,又撞進基隆八堵分駐所,當場將在值班台值勤的員警蘇昱鴻撞死,簡男棄車逃逸跑了1.3公里後,遭台鐵4248次區間車撞擊,當場死亡。檢方認為,因簡男患有急性精神病,加上人已死亡,故給予不起訴處分。
▲蘇員在值班台上班時,被貨車撞死,送醫搶救不治。(圖/資料照)
今天基隆市警察局局長翁群能於親率該局人事室主任、第三分局分局長等人,至故警蘇昱鴻家中轉頒致送總統褒揚令,表彰其為國家社會的卓越貢獻與奮鬥不懈的無畏精神,由故警蘇員父母及妹妹一同代表接受,過程莊嚴隆重。
另有關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業經行政院113年9月4日修正公布,調增員警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發給其遺族慰問金由新台幣1,200萬元至1,400萬元,提高至2,000萬元,修正施行前,已符合發生時發給慰問金條件,尚未申請之案件,得依修正施行後規定辦理,故蘇昱鴻案符合本修正要件,基隆市警察局依修正新法協助家屬申請,並經內政部警政署10月21日核准發給2,000萬元在案,給予遺族更適宜之照護。
以下為總統褒揚令全文: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慈愷節孝,貞毅誠悃。少歲矢願警勤治安持護,立意匡維社會秩序,卒業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復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四等考試,黽勉奮進,淬勵自彊。平素持秉扶危振濟理念,悉心毒品藏匿偵查,戮力竊盜刑案巡緝,敏捷任勞,敬業弗遷。詎料民國一一三年二月二十九日,擔承駐地戒守要務,突遭車輛惡意衝撞,不幸茂年殂逝。嗣獲追頒三等楷模獎章殊榮,赤忱篤志,踐義抒忠;遺緒遐舉,允足矜式。應予明令褒揚,用彰勤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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