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董座偷吃小三12年,分手時才發現小三生的2個小孩都不是他的。(圖/AI繪圖/Moonshot)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科技業董座偷吃小三12年,期間小三生下2名子女,董座也當親生孩子扶養,長年支付小三高額房租、學費,還讓小三以公司助理之名月領5萬5千元,共計為她花費上千萬,直到2021年間,兩人姦情被正宮發現,小三才告知董座小孩不是他的,正宮也將小三告上法院求償5百萬。台北地院審理,判小三侵害配偶權,要賠2百萬。可上訴。
正宮指出,她於2021年10間發現丈夫和飯局妹小三已發展婚外情12年,小三和別的男人生下2個孩子,卻讓丈夫誤以為是他的親生子,小三還利用丈夫的錢,把自己包裝成貴婦形象參與扶輪社,甚至對外宣稱自己是「董座太太」,並和丈夫擁抱、共舞、親吻等公然出雙入對。
正宮說,丈夫承租租金4萬5000元的房屋給小三住,12年來共支出648萬元,另資助小三2名子女就讀私立高中附設的幼兒部、小學雙語部,每年繳付數10萬高額學雜費,更利用丈夫掛名某公司董事之便,每個月冒領他5萬元酬勞,合計領了705萬元,她認為丈夫在小三身上付出的開銷達1000餘萬元,兩人經常同居、共同出席活動,親密動作甚至性行為更是不計其數。
正宮認為,在丈夫和小三縱情享樂同時,她卻得獨自面臨父親過世,獨立治喪,還因將父親房產低價求售而受親友責難,2019年她又因乳癌進醫院,二度開刀都得獨自忍受病痛折磨、自行就醫治療,小三嚴重侵害她配偶權,卻至今未向她道歉,還打電話、傳訊息騷擾她,讓她感到極度痛苦,她要依法對小三求償5百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三辯稱她從30歲就是不婚主義,和人夫在朋友聚會上認識後,2010年間雖被人夫追求,但只偶爾會和他約會吃飯、發生肉體關係,稱不上交往,也不知道他已婚,同年她發現自己懷孕,決定自己養且不接受認領,但人夫表示想扮演她小孩的父親角色,所以兩人才才開始密切來往。她當時年輕貌美、追求者眾、家境優渥,如果知道人夫已婚,不可能和人夫公開交往並親吻拍照留念。
小三說,直到2018年8月,人夫聽到她有放棄不婚主義的打算,才告知他已婚,但強調隨時可以離婚,她雖和人夫分手,經不住人夫一再表示他快離婚了,兩人又復合,直到2021年被正宮發現後,她已和人夫澈底斷絕聯絡,並告知人夫,他並非她孩子的親生父親。
▲小三從美國留學歸國,家境優渥且追求者眾。(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小三指出,她自小家境良好,曾前往美國聖地牙哥大學就讀大眾傳播系,回國後先在自家公司擔任董事長特助、節目製作助理、藝人經紀、電台節目製作人及廣告業務經理等工作,因親友人脈加入扶輪社,卻遭正宮污衊為飯局妹。她原本住在父親無償提供的羅斯福路房屋,後來人夫宣稱幫她買了八德路房子,她才搬離,但她只是充當人頭,自始至終人夫沒有提供給她任何金援,只主動付了她子女的部分學費。
不過人夫出庭作證,他和小三認識1個月後,便交往11年,中間因他遲遲未離婚而分手1年,但他仍繼續幫小三付房租、支付薪水,後兩人又復合,直到2021年他入院,正宮照顧他時發現婚外情為止。他將交往期間小三所生的2個孩子當親生子女,支付房租、一半學費,及小三在他擔任公司助理的月薪5萬5000元,估算共1000多萬。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小三明知人夫已婚,仍和他親密交往、發生性行為多年,審酌小三因照顧子女,從2014年便離職無業無收入至今,名下並無資產,由資產豐厚的家族父母資助一切生活所需,判小三侵害配偶權要賠20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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