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演員洪曉玲為了追討電影投資款,涉嫌恐嚇導演姐姐,被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本土劇女演員洪曉玲3年前投資導演劉蓮笙籌拍紀錄片《愛.遺忘》,但因遇到新冠疫情,無法順利完成拍攝,劉蓮笙也人間蒸發,洪曉鈴不甘損失200多萬元,涉嫌找黑衣人南下高雄討債,逼劉蓮笙的姊姊簽本票,並傳LINE自稱「我是黑道的女人」、「斷你手腳」,台北地檢署7日依恐嚇取財得利等罪起訴洪曉玲。
洪曉玲曾在1999年間因詐欺案遭判刑確定,2013年又因販毒等案件遭重判11年入獄,2020年獲准假釋。2021年間,洪曉玲與紀錄片導演劉蓮笙簽約,投資拍攝有關台灣鄉土新片《愛.遺忘》,說好同年3月開拍,結果遲未有下文,到橋頭地檢署控告劉蓮笙涉嫌詐欺。
劉蓮笙喊冤稱因為遇到疫情,導致拍攝過程不順利,橋檢調查認為,雙方先前就合作經驗,劉蓮笙為了《愛.遺忘》的確有支付拍片場地租金、人員費用,無證據顯示劉蓮笙有詐欺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
期間,洪曉玲因為找不到劉蓮笙,竟帶著一群黑衣人到劉蓮笙的姊姊住處追債,並且傳LINE揚言要讓劉姊「升天」、「竹聯四海天道海線都在等我消息」、「斷你手腳」,身無分文的劉姊不敢回家,又擔心洪曉鈴另外去找自己的孩子麻煩,因此決定北上報警。
洪曉玲因屢傳不到被檢察官發布通緝,到案後坦承的確有帶人南下高雄岡山找劉姊,但是因為被騙錢,所以情緒上有點口氣不好,目的只是希望能把投資款拿回來,檢察官根據洪曉玲與劉姊的LINE對話紀錄,認定洪曉玲發文足以讓人心生畏懼,依恐嚇取財等罪起訴洪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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