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林楚茵、沈伯洋召開「違法淘寶禍害台灣、三次撤資死灰復燃」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淘寶遭主管機關三度宣布違反法規並要求撤資,而下週一即是「雙十一」購物活動,卻在台北捷運站內月台及車廂內驚見淘寶優惠活動的廣告。綠委林楚茵、沈伯洋今(8日)召開記者會,批評淘寶以「養、套、殺」策略滲透台灣市場,並呼籲主管機關加強監管,以保障台灣市場秩序與個資安全。律師賴中強也指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規定,淘寶違法廣告應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
對此,北捷隨後發出新聞稿說明,有關淘寶刊登捷運廣告一事,本案為「香港商淘寶國際產業有限公司」委託廣告代理商申請於捷運車站及車廂內上刊,相關程序均依國家法令辦理,並經廣告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同意刊登。
英商克雷達投資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經營之「淘寶台灣」電商平台,因阿里巴巴集團對其具有控制能力,2020年遭投審會認定為中資,裁處新台幣41萬元罰鍰,並限期撤資或改正;2015年,「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以新加坡商身份在台設立分公司,隱匿其中資背景,遭投審會裁處12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撤資或轉讓;同年,同屬阿里巴巴集團的「香港淘寶網台灣分公司」,以港商身份在台設立分公司,遭投審會處24.8萬元罰鍰,要求限期內撤資。
綠委林楚茵表示,中國淘寶平台利用免運補助等誘因,吸引台灣消費者大肆購買廉價中國商品。這些優惠表面上看似便宜實惠,但其實暗藏養套殺的策略,一步步操控台灣的商品定價權,嚴重破壞我們的市場秩序與經濟環境。
林楚茵指出,最開始的「養」是廉價商品和補助吸引消費者,隨後的「套」則是套出消費模式後讓消費者對平台產生依賴,也套出消費者個資讓個人信用外洩及國家安全都受到威脅,最後「殺」的階段則是藉由壟斷市場操控價格、排擠台灣商家,讓台灣消費者和商家都付出更高的成本。中國不對稱貿易時時存在,台灣電商進不去中國,但是中國電商卻利用台灣的網路自由入侵台灣,2023年Yahoo已經停止超級商城服務,接下來台灣線上平台面對中國不公平競爭將更難生存。
對於美國和歐盟都已加強對中國低價電商的關稅規範、提案對來自中國的包裹加強檢查。林楚茵強調,這周已經針對此議題質詢要求國安局、經濟部說明,淘寶入侵不只是經濟問題也是國安問題,要求行政單位應該跨部會對中國擾亂市場秩序提出因應之道。
綠委沈伯洋則表示,淘寶自2008年第一次假以新加坡商來台灣設立分公司後,就持續不斷以不同的手法想要進入台灣市場,且明顯沒有要遵守台灣對中資來台相關規範的意思:台灣2009年才開放中資來台投資,2015年投審會對其開罰並命撤資;2019年以「授權」英商克雷達的方式在台經營「淘寶台灣」,也被投審會開罰命撤資。淘寶來台設立分公司以及借殼公司總共四次,其中就有兩次因為違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受到投審會開罰並命撤資。
沈伯洋指出,國人使用淘寶應用程式購物時,購物習慣或內容都會被蒐集,而這些資料可能被有權限的中國工程師存取的問題,安裝在手機上的應用程式更有機會取得國人手機上的資料。淘寶畢竟還是中國的電商,而依照中國的「情報工作法」,如果中共要求淘寶交出特定人的資料他們是無法拒絕的。沈呼籲,數發部應該要向國人說明現在淘寶在台灣的法律狀況是什麼?也應該馬上與其他相關部會討論,做出相對應措施,保護我們的國人個資安全及國家安全。
律師賴中強則指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規定,只有經「許可之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才可以在台灣從事廣告之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如有違反,第89條規定,委託、受託或自行刊登廣告之人,應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
賴中強說明,從投審會過去命撤資的處分,可知「中國淘寶電商」並未獲許可來台營業,然而,台北捷運車站卻大喇喇地刊登「都是淘寶免運惹的禍。全站免運」等明顯是「中國淘寶電商」的服務促銷廣告。這已經明顯違法,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應對台北捷運公司開罰,並查明中間的廣告代理商究竟是誰,一併處罰。
對此,淘寶也發出新聞稿說明,表示公司致力於遵守適用的台灣法律規範,並努力保障用戶權益和提升購物體驗。淘寶在台營運模式為跨境電商平台,台灣消費者透過淘寶提供的境外電商服務完成海外商品採購,本地履約服務商亦在遵從適用法規的情況下提供履約服務,相關履約流程與資訊安全保障皆取得用戶同意並符合國際標準要求。
另外,淘寶強調,為進一步提升台灣消費者跨境購物體驗,2018年經台灣主管機關核准,成立在台合法運營之陸資公司「香港商淘寶國際產業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得在台進行品牌行銷推廣業務,且每年皆向主管機關進行業務匯總報告,並配合各項指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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