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中年男子阿輝(化名)因女兒被詐騙很多錢,家中經濟困難,上網尋找打工機會,沒想到又誤入詐團陷阱,被引導交出銀行帳戶帳密等個資,最後不僅帳戶被凍結,還被其他受害者一狀告上法院。不過,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認為阿輝沒有故意幫助詐團的意圖,因而裁定駁回告訴。
▲阿輝急著找工作,卻誤入詐團陷阱。(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受害者在判決書中主張,阿輝是受過教育、有充足社會經驗的成年人,明知不能隨便把金融帳戶交給他人使用,仍在2022年10月間把銀行帳密交給暱稱為「宣宣」的詐團成員使用;接著,詐團成員假裝有投資機會,騙了他65萬元,錢都匯入阿輝的帳戶內,這才決定對阿輝提告,要求賠償65萬元。
阿輝則辯稱,他不是詐團成員,女兒在2022年間也被詐騙很多錢,還向地下錢莊借錢,家中經濟困難,他看見網路上有打工機會,才傳訊息與對方聯繫,沒想到也誤入詐團陷阱。
新北地院法官表示,阿輝看到網路上的應徵打工廣告,內容與知名連鎖超市極為相似,他表明有應徵意願之後,「宣宣」便要求填寫姓名、年齡等個人資料;起初,阿輝依照「宣宣」提供的工作內容完成工作,都有拿到小額工資,接著「宣宣」要求下載某APP,但他不熟悉操作請「宣宣」協助,銀行帳密、手機號碼、電子信箱、身分證字號等資料因而洩露。
後來,「宣宣」告知阿輝帳戶內有20萬元,需要用提款卡領出現金,再存至指定帳戶,沒想到帳戶隔天就被凍結,阿輝這才驚覺受騙,急忙向警方報案。
法官認為,阿輝雖然交出銀行帳密,但沒有自行操作轉帳或領款,發現被騙也在第一時間報警處理,顯然與一般詐欺案件中自願出售帳戶的人或詐團車手不同,考量到他是因為工作需求誤信詐團話術,加上現有證據難以認定他有幫助詐欺之故意或過失,最終裁定駁回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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