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劉人豪/基隆報導
基檢偵結漁船跨境走私近九百公斤毒品愷他命案
對曹姓等18名被告提起公訴
基隆地檢署指揮海巡署基隆查緝隊等單位,破獲運毒集團自境外以漁船走私方式運毒入台案,攔阻891.85公斤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流入市面,歷經三波執行溯源追查,完整查獲在台參與運毒全部人員,全案於今(8)日偵查終結,將曹姓等18人以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運輸第三級毒品及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2項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曹另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第1項之轉讓第一級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訴移審基隆地院。
▲漁船跨境走私近九百公斤毒品愷他命,檢方對曹姓等18名被告依法提起公訴 。(圖/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基隆地檢署指出,本案緣於基隆查緝隊獲知運毒集團欲從台灣北部運輸毒品入台,調查後專案小組於7月8日凌晨,在新北市萬里區漁澳路萬里駱駝峰附近,查獲運毒貨車,並起出35麻布袋裝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總毛重高達891.85公斤),同時拘捕貨車駕駛、現場指揮及搬運人員等人,再於東澳漁港處拘捕其時駕駛漁船至海上接運毒品之漁船駕駛,並扣得運輸本案毒品之漁船,專案小組追查將在台運毒人員曹姓等18人一網成擒,偵查中並經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經查,本案是在台的曹民主導規劃,將第三級毒品愷他命自境外以漁船接駁走私之方式運輸入台,曹民先找來有漁船可供海上接運毒品的賴民,規劃由賴民負責駕駛漁船至海上進行毒品接駁,再由曹民負責處理陸上毒品運輸,並找來蔡民負責進行把風,另找人負責漁船靠岸後毒品搬運上岸及沿路搬運上運毒貨車內的搬運任務。
專案小組即時攔阻查獲,認曹民等18人均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運輸第三級毒品及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2項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曹民另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第1項之轉讓第一級毒品罪,依法將在押18人提起公訴,並針對主導整起運毒計畫曹民、漁船駕駛,及重要角色等人,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儆。
另為徹底剝奪運毒集團之運毒工具,檢察官於查扣毒品運毒犯罪工具貨車、漁船後,旋即委託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於9月2日上午10時許,將前述運毒所用之貨車、漁船,先行拍賣變價,扣案貨車、漁船並分別順利以7萬1000元,28萬1000元拍出。
基隆地檢署表示,本案查扣之毒品愷他命總毛重高達891.85公斤,數量龐大,且純度高達83.9%,倘流入市面,將嚴重戕害國人身心健康,對社會秩序造成極大危害,透過專案小組積極努力,順利攔阻大量毒品愷他命,並成功完整查獲在臺運毒人員,一舉提起公訴。本署亦將依照行政院及法務部指示持續致力查緝毒品,嚴禁毒品自境外流竄入臺,守護國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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