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北市建管處今(8日)晚間7點40分發布,台北大巨蛋已完成公共安全檢查作業,並已取得公安檢查合格標章。建管處說,大巨蛋作為台北市重要地標及大型集會場所,場館方面應持續落實日常安全維護工作,並依法定期限申報公共安全檢查,以維護場館使用安全。
大巨蛋未依規定於取得使用執照後一年內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建管處日前於主要出入口張貼「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不合格場所」告示,提醒市民注意。此外,並依《建築法》裁罰遠雄12萬元,並限期要求遠雄集團於1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否則將加重裁罰至3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
台北市長蔣萬安上午赴議會備詢前受訪說,已要求遠雄在11月9日之前一定要完成公安申報,「我想如果這次沒有完成公安申報,我們就依法再次開罰30萬,所以這部分是非常堅定的立場」。
建管處表示,大巨蛋委託的專業檢查人員依照「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之規定,對大巨蛋進行安全檢查,包含防火避難設施、設備安全及機電系統等重要項目,檢查結果均符合規定,並於今日晚間約7點由台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商業同業公會查核完成,並發給申報合格標章。
建管處指出,大巨蛋作為台北市重要地標及大型集會場所,場館方面應持續落實日常安全維護工作,並依法定期限申報公共安全檢查,以維護場館使用安全。
▲建管處今(8日)晚間表示,大巨蛋完成公安檢查獲發合格標章。(圖/建管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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