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方法院。(圖/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桃園張姓男子在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服役期間,涉嫌將多部與不同女子的性愛影片及裸照公開上傳至個人X(原推特)帳號供人觀賞,之後遭到檢舉。桃園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及照片罪」判處張男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張男被查獲後已被軍方勒令退伍。
判決書指出,張男原任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特五營營部連的中士小組長,時常更新個人社群平台帳號。他在去年2月28日、3月12日、3月19日、4月5日及4月22日,於X平台張貼自己與女子的性愛影片,並於4月1日及4日張貼了全身裸照、陰莖照等猥褻內容,提供不特定用戶觀覽。此行為被于姓民眾發現後,向憲兵隊檢舉,憲兵隨後展開調查並通知張男到案。
法院審理過程中,法官參考了被告張男在調查及法院程序中的自白、檢舉人于姓民眾的陳述、X平台上的影像截圖、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的案件查證報告及「民意檢舉」回報表等證據,最終依「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及照片罪」對其科刑。
法官認為,張男利用網際網路公開張貼猥褻影像供不特定人士觀覽,危害社會善良風俗,行為應予譴責。考量到張男犯後坦承不諱,且無其他刑事前科,素行尚可,最終量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至於張男張貼於X平台的猥褻影像、照片,法院原應依法沒收,但因張男供稱已刪除相關影像,且檢方無證據顯示其他影像仍存在,法院決定不予宣告沒收。此外,卷宗中附有案件相關的影像照片,這些均為調查犯罪所取得之證據,並非被告犯罪所得或使用之物,因此也不予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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