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稱沈慶京心甘情願給柯文哲錢 她:貪汙除罪?鄭文燦也放了?

▲▼館長陳之漢。(圖/記者周宸亘攝)

▲館長陳之漢。(資料照/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近日在直播平台發表評論,他認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就算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錢,那也是心甘情願。對此,媒體人黃智賢10日驚訝表示,小學生都知道不可以拿賄賂,在館長的宇宙裡,柯文哲收賄竟是對的;她說,依館長的邏輯,貪汙必須全面除罪化,前總統陳水扁跟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以及監獄裡的貪汙犯,全部放回家。

黃智賢表示,館長跟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是柯文哲身邊的「哼哈二將」,他兩人把法盲演到超越宇宙,到了文盲程度。她說,讓人驚嚇的,是館長說,「因為沈慶京拿錢給他、他也收著,他也沒分給任何人。這個他跟沈慶京什麼關係」?

黃智賢表示,市長收財團錢,市長給財團價值200億容積率,這樣沒關係?這不是賄賂?小學生都知道不可以拿賄賂,但在館長的宇宙裡,柯文哲收賄賂竟是對的。

另外,館長也說,「現在假如一個地方的太太,很喜歡拎北(自稱你爸)。他給了我4700萬,館長我想跟你做個工商,一個Case(案子)4700萬,只需要來我家修水管,那也是心甘情願嘛!那也是心甘情願嘛」。對此,黃智賢說,文盲都知道,市長不能接工商,館長把市長這位子,當成可以賺錢做工商的業務員?

黃智賢反問,所以只要財團心甘情願送錢,市長就可以4700萬,4700萬的收錢,那叫做CASE(案子)?按照館長的邏輯跟立場,中華民國刑法,貪汙治罪條例全都該廢掉,圖利罪是5年以上罪刑,違背職務收賄罪是10年以上罪刑,這些全都要廢掉,貪汙必須全面除罪化。

黃智賢表示,前總統陳水扁跟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以及監獄裡的貪汙犯,全部放回家,只要送錢的心甘情願,貪官也可以說很清廉,很正義,館長的價值觀,直接可以讓台灣滅亡。

黃智賢說,館長的價值觀很奇葩,認為一個太太如果太喜歡他,叫他去她家,修一個水管要給他4700萬,只要心甘情願就可以?那還要看,那位太太是不是單身?

黃智賢強調,貪汙不可怕,貪汙不准辦才可怕,貪官的反撲才可怕,讚嘆貪官,掩護貪官的暗黑力量才可怕,到現在還厚著臉皮,用各種藉口,說謊掩護柯文哲貪汙的政客、媒體、網路商人,實在可怕,因為任何社會,任何體制,都不該保護貪官汙吏,所以現在還在護航柯文哲的人,跟長期一直呼嚎說陳水扁清廉的人,其實基本是同一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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