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容積率弊案,遭到延押2個月,依法可在10天內提起抗告,今(11日)為最後一天,柯文哲確定不會提出抗告。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不抗告凸顯「2大現象」,第一「民眾黨黃國昌操作抗告,陷柯文哲於不義」、第二「柯文哲不提抗告,避免被高院打臉」。他認為,柯文哲決定不抗告,是打臉民眾黨黃國昌的政治操作,也是避免被高院打臉的二度傷害。
黃帝穎表示,柯文哲被裁定延押,黃國昌立即大喊抗告,這樣的政治操作,或許有聲量,但明顯未考量當事人法律權利及決定權,今天被柯文哲正式打臉。
黃帝穎指出,柯文哲不抗告凸顯「2大現象」,第一「民眾黨黃國昌操作抗告,陷柯文哲於不義」,刑事訴訟法規定,有權對羈押裁定提起抗告的是當事人,不是與本案無關的立委,更不是政黨,但用政治操作喊不服「押人取供」要「抗告」,未衡酌柯文哲訴訟權利保障及決定權,是陷當事人於不義,演變成柯文哲未抗告,等同否定民眾黨「押人取供」論述。
第二「柯文哲不提抗告,避免被高院打臉」,黃帝穎認為,柯文哲涉重罪,刑度遠高於沈慶京彭振聲,高院裁定駁回刑度相對輕的沈慶京、彭振聲抗告,兩人延押2個月確定,柯文哲是最重無期徒刑之罪,高院沒理由輕重失衡。
最後,黃帝穎強調,柯文哲不抗告,才能避免被高院打臉的二度傷害。這應是訴訟評估後的理性決定,也扛住民眾黨黃國昌操作「抗告」的政治壓力。
★未經判決確定,應視為無罪
▼律師黃帝穎。(圖/記者黃哲民攝)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