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2450元!涉嫌假簽到拿走出席費 竹縣關西民代羅仕典遭起訴

▲新竹縣關西鎮民代表會主席羅仕典涉嫌詐領出席費案。(圖/翻攝自內政部網站)

▲新竹縣關西鎮民代表會主席羅仕典涉嫌詐領出席費案。(圖/翻攝自內政部網站)

記者楊永盛、劉人豪/新竹報導

新竹縣關西鎮民代表會主席羅仕典,涉嫌在未出席會議時,假簽到佯裝出席,詐領出席費、膳食費、交通費等費用。對此,新竹地檢署已在18日將他逮捕並聲請羈押。新竹地檢署偵查後,認羅仕典以及郭姓議事人員2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提起公訴。

新竹地檢署指出,羅仕典於2024年4月12日無法出席關西鎮民代表會第22屆第7次臨時會第3次會議,羅仕典、郭姓被告明知此情,先由郭姓被告在會議當日上午9時1分,製作開會入帳清冊及支票,並前
往關西鎮農會信用部辦理撥款。會議結束後的隔週上班日,郭姓被告私下再提供簽到簿與印領清冊,讓羅仕典以「補簽到」方式,製作其出席紀錄及出缺席統計表,虛偽表示羅仕典有出席會議,致使關西鎮民代表會的驗收及主計人員誤信其出席,並核銷當日全部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以此方式詐取2450元。

檢方指出,羅仕典於偵查中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2450元並自白其有在簽到簿與印領清冊上「補簽到」等犯行,進而查獲郭姓被告私下提出簽到簿與印領清冊供其「補簽到」等事實,建議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減輕或免除其刑。

檢方表示,告郭姓被告為新竹縣關西鎮民代表會議事人員,熟稔地方制度法與內政部歷次函釋,卻仍違背前揭法令,私下提供未出席會議者得於議程時間結束後「補簽到」之機會,使羅仕典溢領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得免受追繳,更於偵查中隨證據開展一再變更其說詞,試圖合理化自身犯罪,難認有何知錯悔悟之意,建議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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