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校監察參謀官詐財吸金逾2.2億。(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少校監察參謀官鞠琮麟,與妻子郭侑旻及弟弟郭政綱、林姓同袍共4人,以類似老鼠會模式,佯稱投資化妝品吸引同袍與親友共43人投資,吸金高達2.2億餘元。屏東地院一審依違反銀行法判鞠徒刑4年,郭妻等3人分別判處3年8月至1年10月不等刑期,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12)日上午宣判,鞠琮麟和妻子郭侑旻維持原判,郭政綱則改判徒刑2年。
判決指出,鞠琮麟和妻子郭侑旻及弟弟郭政綱,以及林姓同袍4人,利用郭女任職於化妝品公司的機會,由鞠開設「愛拚才會贏2.0」LINE社群,稱投資化妝品生意需用長短期資金,分為2種方案,「長期投資」為1年期購入化妝品資金50萬元、每月可得利潤2萬5000元不等,「短期投資」為節慶檔期搶購化妝品之資金10萬元,招攬軍中同袍、退役軍人、親友共43人加入,吸金逾2.2億元。
直到2020年11月中,1名郭姓男子發覺經營方式類似老鼠會,要求退回投資款項時,鞠與郭妻卻未理會,決定在事情曝光前最後撈一筆,在群組內表示「今年收最後一批短期囉!利潤是10萬3500走一個月,要的+1」,郭男驚覺受騙,委由律師提出告訴。
審理時鞠、郭女、郭弟皆強調非吸金公司或老鼠會,該群組並非任何人可以加入,縱使加入亦無獲利保證;林男則表示不清楚邀約他人投資違反銀行法,是基於好康分享的心態,考量事後已與5名被害人和解,不法利益僅數千元,請求酌減其刑。
法官傳喚數名被害者到庭證稱,皆表示係因鞠等人以保證獲利方式邀請他們加入,且邀請他人參與投資案時,鞠等人未限定投資人之資格、條件及人數,客觀上與銀行經營存款業務無異,上揭行徑已違背吸收大眾資金應受國家監督之法令。
法官審酌鞠、郭女於本案裡屬統籌負責之人,情節較重,迄今仍無法明確交代所吸收之金錢究竟作何用途,對投資大眾權益造成莫大損害,依違反銀行法各處4年、3年8月,郭弟犯行較輕處3年6月,林男因積極與被害人和解成功,處1年10月、緩刑3年,須向公庫支付6萬元,4人犯罪所得全數沒收。
全案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今日上午宣判,鞠琮麟和妻子郭侑旻均維持原判,郭政綱則由徒刑3年6月從輕改判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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