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園藝工對2國中少女伸出狼爪。(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在國中擔任園藝工的謝姓男子,在校內認識了小花(化名)和小愛(化名)兩名女學生,還收兩人當乾女兒,沒想到竟對兩人起色心,去年3月間謝男帶著小花和小愛到住處,佯稱兩人「卡到陰」需要化解,竟輪流對兩人伸出狼爪,強脫兩人的衣物「畫符」上下其手,還指侵兩人,法院審理後,依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罪判謝男4年10月。
判決指出,謝男是2022年下半年到2023間在某國中擔任園藝工,進而認識還在念國中的小花和小愛,還收兩人當乾女兒,去年3月底,謝男帶小花和小愛到住處,先要求小愛在神明廳等候,隨即把小花帶進房間,以她卡到陰需畫符咒驅邪化解為由,先要求小花趴在床上,再把她全身衣物剝光,稱要驅邪作法,上下其手,再以手指性侵得逞。
隔天,謝男又帶著小愛到住處,以同樣的手法對小愛伸出狼爪,性侵得逞,事後小花和小愛聊天時,才得知乾爸爸竟這麼壞,決定告訴師長,報警抓了謝男。
謝男被捕後否認犯行,辯稱只有帶小花和小愛到住處一次,沒有獨自帶小愛去過,是因為兩人告訴他,她們卡到陰,他才幫忙處理,而且只是在神壇前面幫她們2個人畫符而已,沒有性侵,而且兩人的證詞前後矛盾。
法官根據小花和小愛兩人的聊天記錄,認為兩人陳述的犯罪的地點、過程及方式等主要事實及基本情節的證述,尚屬一致,並無重大瑕疵,且兩人作證時未滿16歲,以當時年齡、閱歷、智識程度,難認有憑空杜撰被告犯罪過程而羅織被告入罪能力,因此認定謝男犯行明確,以2個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罪,判謝男4年10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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