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住宅起火釀1死,屋主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劉人豪/桃園報導
桃園觀音一處房屋2023年4月發生火警,67歲郭姓屋主及時逃生,同住的陳姓友人命喪火窟,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是屋主沒定期檢修維護廚房內電源線,才導致火警,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不過考量屋主好心收留友人20多年,且友人家屬不願提告,建請法院緩刑或從輕量刑。
起訴書指出,66歲郭姓男子為桃園市觀音區玉林路一處房屋屋主,明知其應注意電源配置安全以防止火災之發生,疏於注意未確實隨時或定期檢修維護廚房內電源線,導致2023年22時37分許,電源線短路起火燃燒,導致陳姓友人逃生不及身亡。
郭男否認犯行,稱電力公司每年都會來檢查,有安裝總開關跳電裝置,沒有人可以預料電線走火,檢察官認為若能善盡注意義務,不至於會發生火警,依過失致死起訴。
不過檢察官審酌,陳男家屬均表示不願提告,而郭男亦好意收留孤苦無依的陳男居住20多年,火災並無波及其他建物,郭男亦面臨住家遭焚毀困境,也未有前科,審理時坦承犯行,建請法院緩刑或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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