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組織法修法通過 行政院:進行整體瞭解後思考提出後續方案

▲▼發言人李慧芝出席行政院會記者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NCC組織法修法今(15日)三讀通過,落實刪除萬年延任條款,代理主委翁柏宗被拉下台。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政院將就今日三讀修正條文之適用範圍、對象以及程序進行整體瞭解,並思考是否提出後續方案,使法定獨立機構能正常運作,以維護國人權益。

有關立法院今(15)日三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修正草案一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陳建仁前院長於今年4月30日即送出NCC人事案,然立法院兩度三讀修正NCC組織法,對於NCC人事案卻超過半年未排案審議,對此政院表達遺憾。

李慧芝指出,NCC為獨立機關,肩負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等業務,包括有線電視系統的頻道上下架、衛廣頻道之申設換照等職權,皆需NCC能夠召開會議並正常運作才能行使;若立法院遲未審議NCC人事案,勢必影響民眾權益。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將就立法院於今年7月16日以及今日三讀修正條文之適用範圍、對象以及程序進行整體瞭解,並思考是否提出後續方案,使法定獨立機構能正常運作,以維護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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