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產後護理機構被控照護不周 衛生局:查有違法依法查辦

2024年11月16日 14:46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踢爆,台南市東區某產後護理之家被家長指控照護不周,導致剛出生不到兩週的男嬰胸骨凹陷、呼吸急促血氧偏低,送醫一度發出病危通知。(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踢爆,台南市東區某產後護理之家被家長指控照護不周,導致剛出生不到兩週的男嬰胸骨凹陷、呼吸急促血氧偏低,送醫一度發出病危通知。(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衛生局指出,近期接獲民眾及議員反應某產後護理之家接連發生新生兒緊急就醫事件,疑有不當照護之情事,衛生局邀集社會局、警察局及法制處等相關單位,會同照護與感染管制專家,多次無預警至該機構稽查,並調閱相關監視錄影進行調查,結果確有違法,衛生局將依法查辦。

衛生局指出,15日召開專家審查會議,由醫療、護理及法律領域專家,以及本府社會局與警察局代表,共同就調查結果提出討論,審查結果,該產後護理之家涉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護理人員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後續將依法處辦。

衛生局說,相關違規事項如下:一、為加強監控與早期偵測傳染病群聚事件,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規定,人口密集機構須即時通報疑似傳染病案例(如上呼吸道感染、持續咳嗽3週、每日腹瀉3次以上、不明原因發燒、疥瘡等症狀)。然而,經衛生局於11月11日進行無預警稽查,發現該機構未於24小時內將不明原因發燒新生兒依規定通報至「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監視作業系統」,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3條,衛生局將依第69條規定,對該機構裁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

二、此外,經檢視該機構嬰兒室監視畫面後,發現護理人員涉有不當照護行為,涉違反護理人員法第35條。本局後續將依行政程序法通知相關人員進行意見陳述,針對違法人員可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若情節重大,將廢止執業執照;對該產後護理機構亦將追究其督導不周未善盡照護之責。

三、該機構使用之定型化契約涉違反中央公告的相關規定,衛生局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1條,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

衛生局強調,該局捍衛新生兒健康權益,落實執行相關法規,確保產後護理機構照護品質。同時,也將強化機構稽查與監督機制,讓產婦及新生兒能安心接受服務,共同營造安全且信任的照護環境。

據了解,台南市議員林燕祝11月7日踢爆,東區某產後護理之家被家長指控照護不周,導致剛出生不到兩週的男嬰胸骨凹陷、呼吸急促血氧偏低,送醫急救一度發出病危通知,父親至派出所報案,希望警方能協助保留監視器畫面未果,業者說監視器畫面已不見,讓本案成羅生門,她痛批市府缺乏同理心,請黃偉哲市長公布不良業者名稱。

林燕祝議員說,男嬰的母親拖著還在坐月子的虛弱身體來向她陳情,上個月1日入住這家位於東區的產後護理之家,卻在10日上午8時左右突然接到院方的通知,表示男嬰呼吸急促、血氧濃度低需要緊急送醫,到院後醫院診斷為呼吸喘與肺炎,並發出病危通知,母親懷疑是因為嗆奶所導致,住進加護病房9天。男嬰現在雖然已出院,情況仍有待觀察,母親說至今忘不了接到電話當下搭上救護車的那種恐慌與無助,還有孩子全身插滿管戴著氧氣罩的畫面,感到非常的自責,她什麼都不要求,只要孩子健康平安。

林燕祝要求,台南市政府局處往後對於處理這種孩童案件,訂定SOP標準作業流程,才不會導致局處受理案件互踢皮球,她也要求警察局、衛生局、社會局等相關單位於兩週內就各自調查結果做出說明,也請黃偉哲市長必須公布這些不良業者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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