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分手卻不還錢 PO性感床照害她電話接不完

2024年11月17日 14:45

▲桃園市蘇姓男子2020年3月間因缺錢花用,竟以女友自拍裸照要脅繳付1萬元,否則公布裸照讓大家知道,女友憤而報警提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盧姓男子在分手後將女友清涼裸照、電話PO網。(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盧姓男子和女友小莉(化名)分手後,因不滿女友不還錢,竟在微信上張貼兩人交往期間,女友在床上拍的清涼裸照,發文稱「我喜歡找網友該(開)房、 沒有錢的別來」並附上電話號碼,不少網友誤以為小莉有在「兼差」,頻頻打電話給小莉,害她不堪其擾,只好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個資法判盧男徒刑5月。

判決指出,盧男和小莉原本是男女朋友,交往了3年後因故分手,盧男認為小莉在交往期間跟他借了2萬元,分手後卻耍賴不還,於是在去年10月29日將小莉身著性感衣物並裸露胸部躺在床上的照片,張貼於自己的微信帳號上,並將其微信暱稱更名為「涂娃娃」,並在簽名欄上寫「我喜歡找網友該(開)房、 沒有錢的別來、09XXXXXXXX」。

不少網友看到PO文,誤以為小莉有在「兼差」性交易,於是頻頻打電話給小莉問「多少錢?」、「什麼時間方便?」,小莉接到這些電話感到莫名其妙,後來才知道自己被誣陷有在從事性交易,於是報警提告,警方持搜索票抓了盧男,也在他的手機裡發現相關相片和PO文,將他移送、起訴。

法院審理時,盧男雖坦承相片和文章是他PO的,但仍辯稱是小莉欠錢不還,還避不見面,他才出此下策,法官認定他犯行明確,依違反個資法判他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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