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KTV大亨(左二)欠稅被裁定管收。(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47歲)15年前在高雄經營KTV生意興隆,後來竟被發現沒有營業登記,後來被國稅局裁罰營業稅1379萬,黃男丟下高雄的生意跑到新北躲藏,避不見面,法務部執行署高雄分署日前循線將他拘提到案,他上了法庭,竟雙手一攤說沒錢,願意分期付款,一個月可以還2萬,最後被法官裁定管收3個月。
據了解,這名原住高雄市前鎮區的黃姓男子是從2007年5月22日起至2009年6月止,經營有小姐陪侍的KTV,由於小姐資質優,口碑佳,一度成為高雄當紅的KTV之一,不料後來卻被發現沒有營業登記,被查出他2年的營業額高達4575多萬,被國稅局認定須補徵稅額及罰鍰共計1379萬餘元。
黃男接到補稅通知後,不但丟下KTV的生意,拒絕繳納補稅,還跑到新北躲藏,多次傳喚補繳也相應不理,全案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強制執行。高雄分署受理此案後,經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義務人早已進行一連串脫產行為致執行無著,甚至在高雄分署對其核發禁奢命令後,仍無視命令之存在持續以信用卡進行高額消費。
後來高雄分署掌握黃男就在新北市,於是向法院聲請拘黃男獲准,多機關通力合作下順利將義務人從新北市解送高雄分署歸案,行政執行官依法續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管收,黃男在法庭上還是說沒錢,但願意分期付款,每個月還2萬元,高雄分署認為與他的欠稅不成比例不同意,法官當庭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旋即由高雄分署執行人員解送管收所執行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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