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男子陳昭坤菜刀殺害女友,二審仍判無期徒刑。(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基隆男子陳昭坤,2023年7月間因不滿前女友提分手,竟趁著女友取回物品時,持菜刀猛砍7刀,宛如屠夫般將她活活砍死。法院審理時,陳男還提出16本手抄佛經,稱要迴向給死者,但法官不買單,直接將佛經退貨。全案於19日二審宣判,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的無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與大他一歲的劉姓女友交往多時,但劉女認為陳男經常家暴,憤而提出分手,並搬離同居處。案發於去年7月間的晚間,劉女打算前去取回私人物品,請友人陪同前往。友人留在屋外,劉女進屋後,屋內爆發吵架聲音,更伴隨摔擲物品的聲音。
在外的友人急忙拍門,但門內2人均不開門。友人心急如焚,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陳男才慢悠悠地打開門。眾人進門後發現劉女已經全身是血,倒臥血泊中,緊急送醫急救後仍回天乏術。陳男當場遭逮捕,他向檢警供稱,因劉女三字經辱罵他,他氣不過,才會拿出菜刀對她猛砍,自己當時也試圖自殺。檢方依照「家暴殺人」罪嫌提起公訴,基隆地方法院則分由國民法官審理。
一審國民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犯案後明知劉女死亡,警方已在門口,但仍清洗兇刀、清洗現場血跡,還打電話給兒子,企圖拖延警方進入屋內。國民法官認為他惡性重大,因此重判無期徒刑。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開庭時,陳男攜帶16本自己手抄佛經,打算當庭呈給被害人家屬,試圖減輕刑責。但審判長不買帳直接退貨,質問陳男:「寫這麼多本在寫什麼?不是抄一抄就收到你的功德」,並將心經退回。審判長還說,「抄寫心經教了你什麼?還是只跟著抄?」、「殺人、抄佛經、不能學壞,有關聯嗎?」
全案於19日宣判,高院仍否定陳男主張的自首減刑,最後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的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男還押看守所時,舉起戴手銬的雙手擋住自己的顏面,不願回答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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