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拋「農業發展權」 劉世芳:恐造成國土法災難

▲▼內政部長劉世芳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聯訪。(圖/記者屠惠剛攝)

▲內政部長劉世芳。(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雲林縣政府盼能在《國土計畫法》中增訂「農業發展權」條文。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21日受訪時表示,這樣的概念不合實際,也非常僵固,反而會帶來災難。

劉世芳說,農業發展權這最近一次的討論是在美國,「我們覺得不妥,不合時宜,也不符合台灣現狀」。劉世芳舉例,如台北市關渡平原、新北溫仔圳、三蘆地區、桃竹苗大矽谷,都有碰到農地要變成建地、工業用地,如果按照雲林的想法加入農業發展權概念,這幾個縣市如果有農地變更,要變成容積移轉概念,把若干賠償經費送給農地以後永久變更的縣市,這樣的概念不合實際,也非常僵固,將是國土計畫法的災難,會讓各縣市地方政 開發自己土地受到很大的限制。

劉世芳也提到,從農業、農民角度來看,這件事情跟農業發展沒有關係,關係在於如果列為農業發展權,農地永久不能動,因為它已經有所謂這些特別犧牲、特別補償,反而會傷害到急需要重要工程,農地大規模的利用,當然有討論的空間 ,但政府認為這是農地被水泥化,被固化,用這種方式,將是不可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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