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將謝靜華。(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國安局少將研究委員謝靜華今年2月晚間宴飲酒後失態,在行人道旁強吻已婚乙女,在國安局調查過程中,謝更提供不實訊息給調查人員,致該局以此錯誤資訊對外說明。監察院今(21日)全票通過彈劾。對此,國安局回應,本案係本局主動依法移請監察院進行審查,尊重監察院審查結果,並配合後續懲戒法院之審理。
監察院彈劾案文指出,謝靜華於113年2月1日晚間宴飲酒後失態,在行人道旁強吻已婚乙女,經由不知名路人錄影並上傳至網路供人瀏覽、流傳,於同年2月5日經新聞媒體披露後,引發民眾負面評論,嚴重損及特勤人員與政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
國安局於同年2月2日知情後,立即通知謝靜華至該局說明案情,被彈劾人接受調查過程期間,表示乙女在臺北某公司上班,並提出乙女以非真實姓名所出具之聲明書,嗣後媒體及立法委員於2月間向該局詢問本案事況及乙女是否為公務員身分,該局經再次詢問被彈劾人,渠仍堅稱乙女姓名為上開假名且在民間科技公司任職,非公務員。
謝靜華給假資訊也導致國安局以此錯誤資訊對外說明,引發外界誤解,監察院指出,後續引發新聞媒體報導及網路留言等負面評論,並致侵犯乙女之人格尊嚴,洵屬重大違失。
彈劾案文續指,謝靜華並於國安局調查過程中,亦違反公務員之誠信義務,提供不實訊息給調查人員,致該局以此錯誤資訊對外說明,遭媒體或立法委員之批評及質疑,使該局陷入事況處理危機,另經媒體傳播所生影響,嚴重損害該局信譽及形象,以及公眾對於該局誠信及公正行使職務之信心,衍生公眾對該局執行隱密情報工作之疑慮,以私害公,至為灼然。
對於謝靜華遭彈劾,國安局回應,本案係本局主動依法移請監察院進行審查,尊重監察院審查結果,並配合後續懲戒法院之審理。國安局也強調,將持續加強同仁法紀宣教,若有違失行為,本勿枉勿縱原則,依法處理,以維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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