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徐榛蔚表示,補助方案不僅為近四百戶受災居民注入重建的信心,也為花蓮災後復甦奠定穩固基礎。(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0403花蓮大地震屆滿七個月,花蓮縣政府在縣長徐榛蔚的領導下,攜手立法委員傅崐萁,成功爭取行政院核定紅單受災戶重建補助方案。該方案補助比例高達興建成本的85%,每坪最高補助15.3萬元,總經費高達13.6億元,重建進程穩步推進,為近四百戶紅單災損居民注入重建家園的信心與希望。
十月初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報重建方案,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天天追蹤行政院進度,經國發會及國土署多次研議修正後,行政院已在18日正式核准。
根據行政院核批的方案內容,補助對象須是經認定屬紅單且經強制拆除之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該建築物以自用住宅為限(非自用住宅、民宿、出租住宅、飯店、商場及餐廳等商業及工廠不予補助)。
若採都市更新或危老條例辦理重建者,補助重建平房是5.56萬一坪,六樓以上最高12萬元/坪,至多補助30坪,上限360萬元/戶。
如果是採立法院7月16日主決議方案辦理重建者,可領取原地原容積興建補助,1至3樓每坪補助10.57萬元,4樓以上最高單價補助達15萬3,000元/坪(18萬元/坪×85%)。
個案於領得建造執照時,由起造人列冊,檢同有關證明文件,向花蓮縣政府提出申請;經花蓮縣政府審查核准後,撥付款項予重建專戶。
補助採分期撥付,第1期款於個案領得建造執照並申報開工時,撥付補助金額60%;最後1期款於個案領得使用執照時,始得撥付。
根據花蓮縣政府統計,0403災損屬紅單且強制拆除之住宅類建築物,包含6處平房或透天厝及天王星大樓、統帥大樓、花一邨前棟,北濱街2號、秀林鄉民樂40號與41號及馥邑京華大樓等6處集合住宅,共12處建築物,戶數總計393戶。
本方案期程自113年起至116年止,總經費13.6億元,如有個案尚未興建完成,依其興建進度配合滾動檢討,視需要延長本計畫期程。
花蓮縣政府補充,針對弱層補強的部分,經內政部委託國家地震中心訂定「耐震弱層補強設計手冊」,公寓大廈建築物提高每棟補助經費450萬元、連棟式透天住宅建築物每棟補助經費50萬元,民眾申請私有建築物弱層補強途徑,須先進行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倘初步評估顯示危險度總分大於30分者即符合補助規定,若初步評估顯示危險度總分大於45分者,補助比例最高可達85%,住戶只需負擔15%,經統計0403紅黃單申請弱層補強經費,花蓮縣累計共49棟。
傳崐萁指出,地震帶來的不僅是物理建築的破壞,也影響到災民的心理安全感與社會凝聚力。此次重建補助方案的落實,不僅幫助災民重新安置家園,更彰顯了地方政府對災後重建的責任感,同時提升了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度。尤其,中央政府回應中央民意訴求,以及兼顧政策延續的重要性,這樣的合作模式值得類似情境借鑒,進一步完善公共治理體系,增進社會福祉。
花蓮縣政府表示,此次補助方案的成功推動,感謝立法委員傅崐萁持續追蹤行政院進度,促成方案核定,不僅為近四百戶受災居民注入重建的信心,也為花蓮災後復甦奠定穩固基礎,縣府將持續推動災後復甦工作,確保重建進程穩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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