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永盛、劉人豪/苗栗報導
國道1號北向153.6公里三義路段,今(22)日早上6時5分發生車禍事故案,一輛廂型車不明原因停於內側車道,後方44歲許姓男駕駛碰撞該車,造成3人輕傷,27歲陳姓男子自稱是廂型車駕駛,但同車1人不明原因未停留於現場,是否另有隱情由國道警方調查中。
國道警方指出,國1北向153.6公里三義路段,一輛廂型車不明原因停於內側車道,許男駕駛自小客車行駛於內側車道碰撞該車,造成許男、45歲沈姓女乘客及廂型車陳男3名輕傷,該廂型車同車人員不明原因未停留於現場。
▲國道1號北向153.6公里三義路段車禍 。(圖/記者楊永盛翻攝,下同)
國道警方表示,積極追查聯繫車主到案說明,相關肇事經過及肇因研判,持續調查釐清中。並呼籲用路人開車應隨時注意前方動態,汽車在行駛途中,因機件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無法繼續行駛時,應滑離車道,在路肩上停車待援,並在故障車輛後方50公尺至100公尺設置故障標誌警示。
車輛若無法滑離車道,應立即開啟危險警示燈,所有人員盡速撤至護欄外或車道外的安全處所、面向來車沿護欄外或內外路肩,至車後方100公尺處擺放車輛故障標誌。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或於移置前,未依規定在車輛前、後適當距離樹立車輛故障標誌或事後不除去者,處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