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環保局指出:「台茂」多次污染大坑溪。(圖/環保局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24日表示,蘆竹區大坑溪近日多次遭民眾陳情,於本月11日即已鎖定台茂購物中心嫌疑重大,當日隨即於該商場放流口採水送驗,經檢驗後超過放流水標準不符規定,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告發並依同法第40條處分。
豈料,昨(23)日又再度接獲民眾通報後,稽查人員發現台茂污水放流口殘留的廢水與污染大坑溪廢水態樣相符,稽查人員發現現場操作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予以告發,並依同法第45條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
▲▼桃園環保局派員於台茂放流口採水送驗。(圖/環保局提供)
此外環保局稽查人員亦再度採水送檢,一但送驗確認該公司排放污水如又不符合規定,將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一項規定逕行告發,並依同法第40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鍰,並且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將令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得廢止其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或勒令歇業。
環保局表示,污染監控中心24小時受理民眾陳情,可快速調派稽查員前往稽查,若因水域複雜亦會隨時加派人力分工調查,同時也呼籲業者應定期檢查污染防治設備,避免因故障或操作不慎造成污染物質外洩,此外亦不可心存僥倖,便宜行事。
台茂購物中心針對環保局於11月23日稽核指正事項,已於當日完成改善,新增曝氣沉砂槽及接觸氧化槽的溶氧量紀錄,確保操作流程符合許可證登記事項及相關規範。台茂同時重申對環保的承諾,持續優化管理,共創環境永續。
台茂購物中心表示,公司每日均依標準程序記錄放流槽溶氧量,對於此次稽核要求已迅速採取行動落實,並進一步強化內部管理機制。此外,針對11月11日環保局於放流口進行的採水檢驗,台茂目前尚未收到相關結果。公司強調,收到檢驗報告後,若有需改善事項,將立即依規處理,確保完全合規。
位於蘆竹區的台茂大型購物中心,於民國88年開幕,是台灣第一家大型購物中心,因緊鄰桃園國際機場及蘆竹南崁地區人口密集,假日吸引大量購物人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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