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陳啓昱落跑25天投案 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理由曝光

▲台鹽臨時董事會推舉陳啓昱出任台鹽董事長。(圖/台鹽提供) 

▲台鹽前董座陳啓昱遭羈押禁見。(資料照/台鹽)

記者林東良、柯沛辰/台南報導

台鹽前董座陳啓昱涉光電弊案潛逃25天,25日上午主動向台南地檢署投案。檢方訊問後,認定他涉犯特別背信等罪嫌,且犯嫌重大,有逃亡、湮證及串證之虞,當庭逮捕,並在下午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啓昱與其他同案被告、證人供述有諸多矛盾之處,加上陳先前故意不到庭,顯有逃亡事實,因此晚間裁定羈押禁見。

台南地院表示,被告犯行有相關證據及證人證述可資佐證,足認犯罪嫌疑重大。另外,被告所述,對照同案被告及證人之相關證詞,供述有多處矛盾及不相同之處,考量本案犯罪情節,牽涉公司之利益龐大,相關情節仍有待偵查時一一釐清。

台南地院指出,被告與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間彼此相互熟識,參酌被告於本案之角色及社經地位,本案犯罪事實龐雜,相關涉案人員甚多,顯然有勾串共犯及證人或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此外,本案是全國矚目案件,被告竟無視法院之傳喚而故意不到庭,顯然已有逃亡之事實,因此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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