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中)第3度交保提高到1億元,僅1周就被高院撤銷發回新北地院更裁。(圖/記者陳以昇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被稱為「洗錢大亨」的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犯賭博、洗錢等罪嫌由新北地院審理中,合議庭期間3度准許原本在押的郭男與共犯張旭昇交保,金額逐步提高到各1億元與1千萬元,但經新北檢提起抗告,高院今(26日)第3度發回更裁,新北院訂於明天下午2點30分重新開庭調查是否續行羈押禁見。
郭哲敏涉犯本案後,2022年10月在檢警收網前逃亡出境,被通緝約10個月,去年(2023年)8月在泰國曼谷被當地官方拘提,同月10日交給我方押解返台歸案,被檢方聲押禁見獲准,去年11月起訴後繼續羈押禁見。
▲郭哲敏(中)在新北地院一審審理期間,3度被合議庭准許交保但都被高院撤銷 。(圖/記者黃哲民攝)
新北院合議庭審理至今年(2024年)4月23日首度鬆綁,認為若能提出一定數額保證金擔保、應能產生相當心理約束力防逃,據此裁定郭哲敏交保5000萬元,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且須接受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張旭昇交保30萬元。
新北檢提起抗告主張當時證人尚未詰問完畢,交保難防勾串滅證之虞,且郭、張2人均被通緝到案,在國外都擁有事業與資產、財力雄厚,仍有逃亡之虞,建請若仍准交保,應將郭哲敏保證金提高到2億元以上、張旭昇提高到700萬元以上,並均附加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防逃。
▲郭哲敏同案被告張旭昇。(圖/記者黃哲民攝)
高院發回新北院更裁後,合議庭讓步裁定郭、張2人續行羈押禁見。經密集審理、完成所有證人詰問程序,合議庭本月(11月)8日第2度准許交保,金額為郭哲敏5000萬元、張旭昇500萬元,均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8月,須接受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8月。
郭哲敏的女友、前女模錢帥君在合議庭第2度准許交保前,曾PO文質疑法院羈押標準、感慨小孩不能跟父親團聚過中秋,首度公開與郭的交往狀況,並在合議庭准許交保後,趕往新北院迎接郭回家。
新北檢再度抗告,高院認為新北院合議庭准許交保的裁定,對於如何防逃或串證的理由不完備,第2度發回更裁。
新北院隨即於本月18日裁定提高郭哲敏交保金至1億元、張旭昇改交保1千萬元,均限制出境、出海,須接受電子腳環及居家讀取器科技設備監控8月,及限制住居,每天上午10點至12點之間,須在指定門牌號碼前,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定期向新北院報到,並禁止直接或間接相互接觸。
▲郭哲敏的女友錢帥君(右)在合議庭准許郭哲敏交保1億元後,僅約73分鐘就和親友帶著裝箱的5000萬元現身辦保。(圖/記者陳以昇攝)
當天錢帥君和親友在合議庭諭知裁定結果後,僅約73分鐘就帶著5000萬元現身辦保,張旭昇須加保的500萬元也一併到位。新北檢昨(25日)第3度抗告理由之一,除主張郭、張2人財力雄厚,並指郭的電子腳環在交保期間告警接近機場區域近千次,還常顯示低電量或沒訊號。
高院今認為郭、張2人先前均有逃亡事實,在國外都有相當資力與生活條件,「再次逃亡可能性甚高」,新北院合議庭准許交保附加條件能否防逃,並非無疑,也沒說明如何防止郭、張2人串證,第3度發回更裁。
據悉,本案表定下月(12月)5日進行辯論程序,新北院合議庭明下午2點30分重新開庭調查是否續行羈押郭、張2人,結果備受關注,若仍准許交保,郭哲敏的保證金很可能會提高到檢方當初主張的2億元以上。
郭哲敏本案被控從2018年起,涉以AWESOME集團名義在台設立睿世等多家公司,以「包網平臺」整合自行開發或其他業者的線上博奕遊戲,供賭客簽賭,並開放境外各賭博業者進駐平臺,藉此從賭資抽成牟利。
郭男另被控藉由張旭昇等親信,透過地下匯兌洗錢約台幣217億元,郭男從中獲利約1.2億元,涉犯《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