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板取消合格投資人門檻 明年1月上旬上路

2024年11月27日 07:03

▲▼ 證交所,台灣證券交易所。(圖/記者李瑞瑾攝)

▲證交所。(圖/資料照)

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

證交所昨(26)日董事會通過台灣創新板取消合格投資人限制之重大變革,相關營業細則、上市審查準則相關條文,以及相關修正規章將併同報請主管機關同意後公告,預計明(2025)年1月上旬實施,簡言之,明年起一般投資人就能交易創新板個股。

台灣創新板自2021年7月開板以來穩步耕耘,已協助20家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及創新能力或創新經營模式之創新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籌資,證交所本次聚焦取消合格投資人限制、提升創新性審查嚴謹度、打造彈性友善籌資環境,以及強化投資人權益保障等四大主軸,修正重點如下:

一、取消合格投資人限制提升市場流動性:

為引導更多國內外創新企業及資金進入資本市場,提升交易量能,本次修正取消合格投資人限制,採行一般板交易制度,創新板股票得信用、借券及盤中(後)零股交易,提供投資人多元交易工具參與市場。此外,為提升風險意識,自然人初次買進創新板股票前,須已簽署風險預告書。

二、引進外部專家提升創新性審查嚴謹度:

為嚴選富含創新特質企業加入創新板,打造創新板為各界認可的優質板塊,證交所將借力外部專家審查申請公司之創新性,符合創新性審查條件者,始得提報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

三、打造彈性友善籌資環境:

申請創新板上市時已提出擬上市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股份辦理公開銷售,且於申請改列時符合股權分散規定標準者,得免再辦理公開銷售,使創新板公司籌資作業更具彈性。

四、強化投資人權益保障:

精進多項上市審查及監理措施,包括創新板上市審議會決議門檻提高為出席審議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銷貨集中於集團企業公司或非屬集團企業公司之關係人比重不得逾百分之七十、強化所營事業嚴重衰退及無獲利公司於「提升企業價值計畫專區」資訊揭露、創新板公司每半年至少辦理一次法人說明會,以及提高對承銷商協助法遵作業之調閱比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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