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興(化名)去年12月騎著妹妹的機車半夜外出,並冒用他人名義謊稱母親死亡,急需一筆費用處理喪葬事宜,成功向值夜班的女店員騙得1500元。台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阿興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阿興謊稱母親死亡急需一筆喪葬費用,向女店員騙取1500元。(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興去年12月初騎乘妹妹的機車半夜外出,他前往當地一間藥局,接著冒用他人的名義,謊稱母親死亡在殯儀館急需款項處理喪葬事宜,向女店員借款1500元,並留下偽造的簽名、手機號碼和寫有「1500」數字的紙條,當作借款憑據。
然而,阿興拿到錢之後便避不見面,女店員撥打手機號碼卻顯示為空號,這才驚覺受騙,憤而報警處理。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阿興過去曾因肇事逃逸案件被判刑,如今再度觸法,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得手的1500元也已經還給女店員,最終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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