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老司機7200找應召女上摩鐵 亮刀恐嚇白嫖反進帳500下場曝

▲桃園市陳姓男子透過網路臉書找到國中少女,以6千元為代價邀約與楊姓雇主性交易遭拒,憤而強脫少女褲子讓楊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男子上摩鐵找應召女性交易,完事後亮刀恐嚇。(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黃姓老司機去年2月間透過LINE群組,花7200元找來應召女小花(化名)上摩鐵性交易,雙方完事後,黃男亮刀要求小花交出身上財物,小花迫於無奈,把身上的7700元全部給了黃男,黃男得手後翻牆逃逸,等於「白嫖」還賺了500元。

事後小花報警抓了黃男,告黃男加重強盜和恐嚇取財,但檢察官認為黃男當時僅亮刀,並沒有傷害或控制小花,因此強盜罪部分不起訴,恐嚇取財的部分則仍在法院審理中;而載著小花去摩鐵應召的林姓馬伕則因妨害風化罪,被法院判處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黃男是在去年2月某日,透過LINE暱稱「興哥」的應召站,叫了小花到摩鐵進行性交易,「馬伕」林男載了小花到摩鐵後,黃男先付了7200元給小花後,順利完成交易,沒想到完事後,黃男竟掏出折疊刀,要求小花「把錢交出來」,小花擔心受傷害,只好乖乖交出身上的7700元,黃男得手後翻牆逃逸,小花也立刻報警,告黃男強盜和恐嚇取財。

檢、警偵辦時,黃男否認有持刀,只是恐嚇小花把錢交出來,而小花後來也坦承,當時黃男僅亮刀,沒有傷害她或控制她,是應召站要她把事情鬧大,她才說黃男強盜,檢察官最後以恐嚇取財罪將黃男起訴,強盜罪部分不起訴;另外,馬伕林男也被依妨害風化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林男坦承犯行,被判處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黃男恐嚇取財部分,則在另案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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