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一度辯稱是債務分配糾紛,後來檢警攻破心防,黃男坦承對施男有好感,告白遭拒後,購買2把牛排刀潛入施男住處,朝其頸部、胸口猛砍13刀。(圖/資料畫面)
記者鄧木卿、劉人豪/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22歲黃姓男業務員2022年10月間,向同事施姓男子告白遭拒,以牛排刀朝對方頸、胸猛砍13刀致死,台中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處黃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犯案用2把刀具沒收。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今(27)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2022年10月20日,22歲黃姓電商直銷業務員闖進22歲同事施姓男子租屋處,持刀猛刺施男造成大量失血慘死,黃男一度辯稱是債務分配糾紛,後來檢警攻破心防,黃男坦承對施男有好感,告白遭拒後,購買2把牛排刀潛入施男住處,與對方發生爭執後,一怒之下朝施頸部、胸口猛砍13刀,造成施送醫不治。
黃男在審理時坦承侵入住宅,但否認殺人,辯稱是過失致死;法院查出,根據被害人傷勢、刀傷深度、相關監視器畫面、驗傷診斷證明、證人描述等證據,不採信黃男辯詞。
▲男子告白男同事遭拒,狠砍13刀奪命遭逮捕。(圖/資料照)
就黃男事後自行報案、能否屬於自首部分,合議庭認為,黃男事先購買牛排刀躲藏到施男租屋處,是預謀犯案,加上犯罪事實容易被警方追查,黃男是迫於犯罪匆促,無其他適當的逃亡管道,是被情勢所迫、恐有預謀要主張減刑,才留在犯罪現場,顯非真誠悔悟,故不依刑法第62條規定減刑,也不適用刑法第59條減刑情堪憫恕。
合議庭審酌,黃男因個人情感糾葛因素,縝密計畫行兇,造成他人家庭天人永隔之遺憾,心靈創傷嚴重,暨被告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等項目函請草屯療養院鑑定,其無智能障礙問題,僅有自閉症、憂鬱症,考量被告刑罰感應力、降低社會風險與多元刑罰目的,兼以無期徒刑依法執行逾25年且有悛悔實據,始得假釋出獄,否則仍須繼續執行監禁等,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今台中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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