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警猥褻未成年繼女 被害人勇敢出庭:希望給自己前半生一個交代

▲▼性侵、性騷、性暴力、少女。(圖/CFP)

▲遭到繼父猥褻的女孩勇敢出庭作證。(示意圖/CFP)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上海一名基層警察被控涉嫌猥褻繼女,案件於今(28)日在虹口區法院一審開庭。被害女孩梅子(化名)主動要求出庭,她的母親李女士表示,「她希望能給自己的前半生一個交代。」起訴書提到,2010年至2012年,劉姓警察多次對被害人實施猥褻行為,被害人未滿14歲;就強制猥褻犯罪事實,2015年、2018年、2021年,有三次對被害人猥褻的行為。

▲猥褻幼年妓女的劉姓員警手寫悔過書。(圖/翻攝紅星新聞)

▲猥褻未成年繼女的劉姓員警手寫悔過書。(圖/翻攝紅星新聞)

《紅星新聞》報導,被指控的犯罪事實均發生於同一地點。李女士透露,事發地即為自己與劉姓警察的共同居所。她回憶,在2010年前後,梅子小學五年級時,梅子曾清楚地表達過自己被劉某濤猥褻,而後,她將女兒送至生父處居住。2015年,女兒在假期再次來到李女士處,女兒告知李女士,自己再次被猥褻,李女士希望報警,「劉某濤跪下來求我,他寫下了承諾書(悔過書)。」

根據劉姓警察寫的承諾書顯示,我劉某濤(劉姓警察,下同)在與李女士這段婚姻關係中,多次犯下重大過錯,給李女士身體與精神上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婚姻存續期間曾與多名女子發生無數次性關係,最不可饒恕的是,2015年8月16日早上跑到房間對繼女猥褻,這讓李女士不肯再原諒我)。

李女士提到,女兒在2018年回家取衣服,又遭到劉姓警察猥褻,直至2021年,考慮到女兒工作通勤便利,李女士建議女兒與自己居住,「有一次做飯時,她曾聽到女兒尖叫,並注意到劉某濤從女兒房間走出。」

李女士強調,女兒梅子主動提出要出庭作證,「我希望她不要去,但她堅持出庭,她認為劉某濤對自己造成了傷害,要給自己前半生一個交代,她是一個善良、勇敢的人。」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