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狼師女廁偷拍被逮 北市教育局通令各校:嚴審外聘師資

▲桃園市中壢區衛姓代課老師去年2月至3月間,在學校廁所偷拍女老師或學生如廁畫面,經女老師察覺後扭送警局偵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北市某國小驚傳社團男老師潛入女廁偷拍女學生如廁畫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北市大同區某國小許姓男老師,去年擔任學校社團指導老師,卻尾隨女學生進入女廁偷拍,士林地檢署調查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許姓狼師起訴。台北市教育局今(28日)表示,本案經調查性騷擾屬實,已將涉案人登錄「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並要求各校嚴格把關外聘社團教師,有疑慮者絕不聘用。

根據起訴書指出,許男從去年9月起擔任學校魔術社指導老師,今年6月14日下午4時許,尾隨1名女學生走進女廁,透過廁所隔間上方縫隙拍攝女學生如廁畫面,女學生當場發現手機鏡頭,驚恐大叫並逃出廁所,許男則趁機迅速離開。學生和家長隨後報警處理,校方接獲消息後也啟動調查,並提供監視器畫面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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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教育局表示,學生家長於6月17日向學校提出性平事件調查申請,學校依性別教育平等法相關規定立即啟動調查,經10月7日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審議確認本案性騷擾屬實,學校已將涉案人登錄「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

教育局說明,本案為學校與民間公司合作辦理課外社團課程,由公司提供師資,學校接獲通報後,第一時間已聯繫該公司立即將該師解聘,禁止進入校園,並要求學校妥適向家長說明,持續加強課後社團師資把關查核,落實課外社團課間巡查、下課時間安全巡視以及加強門禁管制等措施,以維護學生安全;也請學校對受害學生及社團學生進行輔導。

教育局強調,對於校園性別事件零容忍,已通令各校,對有疑慮教師絕不聘用,即便是課外社團課程,依據「台北市國民小學課外社團作業要點」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等規定,師資條件及教師遴聘等事項仍須由學校課外社團委員會進行審查,學校在聘用時應嚴格把關,有疑慮者絕不聘用,也避免家長個別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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