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Pexels)
記者劉人豪/新北報導
一名女子因為變性跟家裡吵架,離家出走10幾年以上,於是女子父親聲請死亡宣告獲准,而女子因無身分證無法看醫生,於是聲請撤銷死亡宣告,新北地院認為該女子跟裁定宣告死亡之人為同一人,將死亡裁定撤銷。
根據判決,女子2006年7月1日因與父母親吵架,離家出走,自2006年9月1日起即失去連絡,音訊全無,父親認為女兒已失蹤超過10幾年以上,聲請死亡宣告,2019年時法院裁定女子於2013年死亡,女子因擔心取消失蹤人口通報,需要被認親而未取得新式身分證,現因無身分證無法看醫生,於是2024年聲請撤銷死亡宣告。
女子稱,其因為變性跟家裡吵架,於是離家出走,住在朋友家裡,不太需要身分證,但現在因為沒有身分證無法看醫生,目前有缺牙等。
法院審理女子舊式身分證及年籍資料,以及女子的胞姊到庭指認並陳述明確,認定女子跟裁定宣告死亡之人為同一人,且目前卻仍生存。法院認為,女子雖受宣告死亡之裁定確定,但目前仍生存,之前的死亡裁定,與事實不符,死亡裁定,應予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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