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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期限11/29止 里港警加強宣導

▲里港警分局到里港國小進行交安宣導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里港警分局到里港國小進行交安宣導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有鑑於里港鄉轄區近期交通事故有攀升之趨勢,並因應微型電動二輪車將於本月30日起,將針對未登記、領用及懸掛牌照車輛加強查察及同步強化各項違規取締作為,里港警分局交通組組長林中安帶領交通安全宣導團隊,到里港國小,藉由校方教師交通安全研習機會,向教師們宣導最新交通法規及交通安全常識,以播放交通事故影像案例並配合解說,建立防禦駕駛之觀念等內容。

▲里港警分局到里港國小進行交安宣導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里港警分局到里港國小進行交安宣導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里港警分局交通組組長林中安說明,微型電動二輪車將於今年11月30日正式納管執法,依照公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於今(29)日前登記領用懸掛號牌並投保強制險,雖無須駕照,但騎乘時應遵守交通號誌指示及正確使用燈光,車輛出廠須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後,在監理單位辦理實車查核及登記領用懸掛號牌並且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後才能上路。

且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年滿14歲、戴合格安全帽、不可載人、超速、酒駕、毒駕,也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違者將進行開罰。另對於學生交通事故及教師們防禦駕駛的重要性,以豐富簡報內容並透過案例影片及生動活潑的宣導方式,向現場老師解說,加深學校老師印象。

里港警分局分局長温基興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既節能又環保,但在道路上行駛,也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請謹記上路「五要」與「四不」,以免發生交通意外事故:1、5項要點:要審驗合格、要掛牌、要投保強制險、要滿14歲以上」要戴安全帽,並養成良好用路習慣。2、4項不可違規的重點:不可改裝、不可載人、不可超速(速限25公里)、不可酒駕。也期許透過本次校園宣導,藉由老師們的媒介強化學生們的交安常識,將正確的交通觀念讓青少年明瞭,除了讓交安觀念持續深植學生們心中,也可藉由同學們的相互提醒,進而影響家中長輩及親友們對用路安全有更深一層的認識,無形中減少交通事故發生,達成維護道路安全的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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