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辦謝宜容「霸凌過失致死」可能性 律師坦言很難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勞動部霸凌風波,北分署長謝宜容引發民眾強烈不滿,被記2大過免職,同時北檢也將她列為瀆職被告。許多人認為應該追究謝宜容霸凌害命責任,但律師賴瑩真坦言相當困難。

律師賴瑩真在昨天的YouTube影片中分析指出,公務員是經過國家考試錄取的,依法會受到相關保障。以謝宜容的案件為例,影響她是否會被究責的關鍵在於調查報告和公務員考核及懲戒制度。

▲▼謝宜容道歉。(圖/翻攝YouTube)

▲謝宜容道歉。(圖/翻攝YouTube)

賴瑩真律師進一步解釋,目前對於謝宜容的調查報告認定她「目的良善」,雖然有霸凌行為存在,但認為吳姓公務員是因工作量過大才輕生,無法證明兩者之間有直接關聯。除非重啟調查,否則事件的定調就不會改變。

雖然謝宜容被記2大過免職,但賴瑩真律師指出,根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規定,只有八種情況能一次記2大過處分,其中唯一可能適用於謝宜容的條款是「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不過,程序上還必須給謝宜容充分陳述及申辯的機會,如果在理由或程序上有瑕疵,謝宜容很可能透過行政訴訟翻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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