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黃帝穎。(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台北報導
民眾黨創黨元老、資深柯粉朱蕙蓉日前指稱,自己以證人身分到北檢說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案情時,發現檢方掌握很多,並提到,民眾黨有些政治獻金,最後並沒有進專戶,而是進到別的帳戶。對此,律師黃帝穎今(30日)表示,若朱的供述屬實,柯文哲則形同詐騙,犯下加重詐欺罪、公益侵占罪與《政治獻金法》。
黃帝穎提到,民眾黨創黨元老朱蕙蓉日前在節目指稱,她被檢方傳喚作證,發現檢方掌握很多證據,甚至說「有些錢照理來說,要進政治獻金帳戶,但是進到了別的帳戶去」等話。
黃帝穎認為,若朱蕙蓉所述若屬實,柯文哲收政治獻金所用的QR Code,後台金流其實並沒有進政治獻金專戶,而是流入木可公司或其它私人帳戶,那麼柯文哲則形同詐騙小草,犯下三大罪。
▲民眾黨創黨元老、資深柯粉朱蕙蓉。(資料照/取自朱蕙蓉臉書)
黃帝穎說明,首先,是刑法加重詐欺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他點出,小草政治獻金捐款,卻因錯誤的財產交付,將捐款流入木可等私人口袋,柯文哲這樣就是涉犯刑法加重詐欺罪。
再者,黃帝穎進一步說明,政治獻金具公益性,卻遭柯文哲擅自私用,至少基隆市長謝國樑公開坦承捐民眾黨的200萬元就進了柯文哲私帳,如此一來,就觸犯刑法公益侵占罪,將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
黃帝穎透露,此舉還有違反《政治獻金法》的問題。綜上所述,黃帝穎分析,柯文哲僅論公益侵占罪、加重詐欺罪等普通刑法,刑法數罪併罰上限三十年徒刑,一罪一罰下,最重將處三十年徒刑。
最後,黃帝穎直指,最嚴重的是京華城案被告朱亞虎已認罪行賄,朱亞虎的證述價值有助突破案情,且日前已達檢方同意具保停押的程度,從近十年貪污判決來看,柯文哲難逃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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