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號北向328公里外側路肩,2日中午12時20分許發生1起火燒車案,台南市消防局據報,出動消防車到場迅速撲滅火勢。(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國道3號北向328公里外側路肩,2日中午12時20分許發生1起火燒車案,台南市消防局據報,出動消防車到場迅速撲滅火勢,車上駕駛1人無受傷,駕駛人表示他發現車輛前方有冒煙情形即停於路肩,全案由國道警察第八公路警察大隊處理中。
國道警察第八大隊指出,勤指中心於2日中午12時20分接獲通報,1部自小客車停於國道3號北向328公里外側路肩處起火燃燒,八大隊立即派遣巡邏車至現場處理並後方重守警戒,另通知交控中心請工務段消防水車、緩撞車及台南市消防局協助處理,火勢於中午12時54分撲滅,現場下午1時23分排除恢復通車。
初步調查,車上駕駛1人,無受傷,經駕駛人表示,他發現車輛前方有冒煙情形即停於路肩,確切起火發生原因將由台南市防局調查釐清。
國道警察第八大隊呼籲用路人,車輛平時應定期保養維護,行車上路前務必做好車輛車況檢查,避免發生類似事件,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行車安全。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