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殺高雄女師逃死!法官認「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被害者夫心碎

▲慘遭殺害的陳姓退休女老師的丈夫張介能。(圖/立法院頻道) 

▲被害女師的丈夫張介能。(圖/立法院頻道)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劉志明10年前強盜性侵殺害高雄左營陳姓女教師,5度被判死後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對此,被害女老師丈夫、退休教授張介能2日在立法院公聽會表示,法官認為此案非犯最嚴重之罪,因此將劉志明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但「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卻是對我的無期痛苦宣判」。

張介能2日在立法院「行使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同意權案」公聽會上表示,3日就是他太太遇害的10周年。10年前的今天,妻子到高雄的哈囉市場買菜,沒想到卻遲遲未回家,最後才在車內看到妻子的遺體。

張介能哽咽地說,10年來案件從一審到二審,最後憲法法院第八號釋憲,近日大法官認為此案非犯最嚴重之罪,因此最高院改判無期徒刑。最讓他無法接受的是,從更一審開始,劉志明竟有法律扶助基金會的3名辯護人幫忙,他則只有犯罪者保護協會的1人協助。

另外,妻子被性侵、強盜及殺害,車內的行車紀錄器都有錄下劉志明用鐵鎚敲擊頭部的聲音,也錄下錢包拉鍊被打開、零錢散落的聲音,但法官卻不斷要求他們提出2000元被搶走的證據,感嘆民眾有時都不確定買的東西多少錢,竟會要求記住被搶多少,上述兩點讓張介能覺得非常不平等。

張介能表示,憲法法院第8號釋憲出爐2個禮拜後,最高院法官判決逆轉,將劉志明改判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且認為劉的犯行「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讓他感嘆「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卻是對我的無期痛苦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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