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藍委翁曉玲日前連署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稱退將赴中唱國歌是禮貌行為,擬刪除俗稱「吳斯懷條款」罰則,不只引發輿論反彈後,同黨立委也不願連署,翁曉玲後暫緩提案。而該案今(3日)捲土重來,翁曉玲、藍委陳玉珍領銜重提該案,更獲葉元之、陳永康等14位藍委連署支持,預計最快今日排進程序委員會,本周五院會一讀付委。
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前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日前赴香港參加全球華僑華人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大會活動,並在主辦單位播放對岸國歌時「起立聆聽」,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防部日前裁罰停領退俸,並追繳註銷渠曾領取獎、勳(勛)章 。國防部此舉也引起翁曉玲不滿,翁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9之3條、第91條,將規範退將等人赴中參與黨政軍活動的規範與罰則全數刪除,盼為臧幼俠解套。
當時該提案共有5名藍委連署,包含黨團幹部傅崐萁、林思銘、藍委陳永康、葉元之,另外,藍委羅智強則是在新聞露出後緊急撤簽。在媒體出現報導後,藍營立委避之唯恐不及,沒有委員願意簽字連署,還有已簽字委員緊急要撤回連署,最終該案在人數未到15人門檻狀況下無法送案。
翁曉玲此番捲土重來,將退將等人赴中參與黨政軍活動的規範與罰則全數刪除。提案案由指出,對於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因參與大陸地區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交流,如有因旗、徽、歌等行禮、唱誦或其他類似表達禮貌之行為,竟處予新台幣二百萬以上一千萬以下高額之罰緩,或剝奪、停領部分月退休給與等嚴重處分,已明顯違背憲法言論和表意自由等基本人權之保障。
該案由陳玉珍、翁曉玲領銜提案,連署人包含高金素梅、黃仁、徐欣瑩、賴士葆、盧縣一、邱鎮軍、林德福、傅崐萁、葉元之、林思銘、陳永康、林倩綺、陳雪生與鄭天財。
上午立法院會,翁曉玲被大批媒體追問相關議題時並未理會,僅快步走入議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