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台中市近日傳出國小教師遭學生持樂樂球棒揮打,教師因不滿孩子道歉態度,憤而報警,員警直接進入校園,並在老師要求下,將當事學生帶回。市議會2日質詢談到此案,市長盧秀燕怒批,是最壞的教育示範。對此,前交通警察、資深球評石明謹今(3日)表示,盧秀燕只對了一半,對的是警察的作為完全違法;錯的一半是,就算孩子道歉,老師持續追究,也是她的權利。他強調,要追究責任的是違法警察,沒有保護孩子的校方,不應該是被害老師。
石明謹表示,盧秀燕當天得知此事後,相當痛心,認為孩子已經道歉,老師還持續追究甚至報警,這是最壞的教育示範。盧秀燕還指出,沒有傳票學校竟允許員警將孩子帶走,痛批校長領導無方、毫無法律觀念,且孩子被帶到警局校方竟沒派老師、主任或是校長陪同,要求教育局重辦重懲,連帶督學一併檢討。
石明謹認為,盧秀燕只對了一半,對的一半是警察的作為完全違法,如果沒有少年事件處理法18-4的構成,警察應該要用通知的方式,通知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其他適當之人到場,不能到學校內要求逕行同行。
石明謹強調,錯的一半是,就算孩子道歉了,老師持續追究,甚至報警也是老師的權利,道歉要求原諒是正確的態度,但別人如果不原諒,就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才是正確的教育示範。
石明謹呼籲,要追究責任的是違法的警察,沒有保護孩子的校方,不應該是被害者的老師。
盧秀燕今日受訪則為此事致歉,她表示,現在教育孩子不容易,所以老師教孩子過程中有時候心力交瘁,完全可以理解,為何老師會這樣子做,應該要了解前因後果,因為老師有其辛苦的地方,「我覺得我話說得太快了,太早下結論,必須向老師致歉」。
▼台中市長盧秀燕。(圖/記者游瓊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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