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債主棄屍!新北市副發言人胞弟命案 母淚控凶嫌無意和解

▲▼男子姚宗秦,槍殺新北市府前副發言人張劭斌胞弟張威凱,二審首度開庭。(圖/記者吳銘峯攝)

▲男子姚宗秦,槍殺張劭斌胞弟一審遭判處無期徒刑。(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副發言人張劭斌的胞弟,去年5月間,因催討男子姚宗秦積欠的150萬,竟遭姚男約出後,以滅音槍槍殺。姚男一審遭重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3日首度開庭審理,張母泣訴,姚宗秦根本無意和解,只是藉口和解拖延刑期,這對家屬來說,根本就是重擊。

判決指出,張劭斌的胞弟張威凱,與凶手姚男交好,但雙方有投資糾紛,姚男積欠張威凱150萬元。而姚男不滿張威凱催討,去年5月間,取出預先取得的手槍,並謊稱要償還款項,約張威凱下班後到自己五股區住處。張威凱到場後,姚男戴上黑色手套,持裝有滅音管之手槍,自後方朝張威凱後開槍,張威凱當場頭部中彈出血而死亡。

姚男殺人後,將屍體放入大型塑膠箱,並清理住處客廳內之血跡及相關跡證後,於晚間10時許,找了不知情的友人,將裝有屍體的大型塑膠箱搬上自己所有的賓士轎車,駕車前往新北市五股區外寮路,將裝有屍體的大型整理箱棄置在路旁邊坡。隔沒幾天屍體被發現,全案因此爆發,檢警循線逮捕姚男。

案發後震驚社會,姚男被檢方依照「槍砲」、「殺人」、「棄屍」等罪嫌提起公訴。一審由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並委請台大醫院鑑定,其中鑑定報告明確指出:「被告表示若再來一次,本案事件的發生機率還是很大。…被告並表示自己對於本案…不會後悔,因為做過的事情,後悔本來就都是沒有用的事情。」國民法官最後將姚男依照槍砲罪判刑8年1月、併科罰金10萬元,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棄屍罪部分判刑3年。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3日首度開庭審理,姚男坦承殺人,法官詢問他是否願意和解,姚男供稱有意願和解,等候修復式司法介入;律師也補充,目前家屬還在籌錢,有意願和解。但張母多次拭淚表示,被告實在無意願和解,只是利用和解來拖延刑期,這對家屬來說,根本就是重擊。法官詢問姚男的還款計畫,姚男推說1月中媽媽來監獄面會時,會討論賠償的方式。法官也要求姚男儘速提出和解方案,並諭知全案候核辦。

張劭斌在一審曾經在庭上建請法官判處姚男死刑,一命換一命,他指出,被告曾說要讓他們一家人消失,而不論是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都可以在數年後申請假釋,這將讓家屬很害怕。張劭斌二審也出庭應訊,但他非常低調,不願多說,只說尊重一審判決,不願多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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